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复州河总氮削减方案的通知
瓦政发〔2021〕87号
发布:2021-12-21 09:54: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轴承产业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九届九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复州河总氮削减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复州河总氮削减方案
(2021-2025年)
为有效控制复州河总氮浓度,削减总氮入海总量,进一步保护和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复州河总氮基本情况
(一)复州河总氮浓度状况
1.复州河三台子断面总氮情况
2017年至2020年,复州河入海口三台子断面总氮浓度分别为4.46mg/L、4.33mg/L、6.68mg/L、6.96mg/L,总体上呈现逐年上升态势。2021年1-9月,三台子断面总氮浓度为8.45mg/L,较2020年全年均值上升21.4%。
2.降雨量情况
瓦房店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654mm。2017年至2021年(截至9月),瓦房店市复州河流域年降水量分别为511.5mm、639.5mm、698.6mm、854.5mm、811.4mm;年强降雨次数(日降水量超过50mm)分别为2次、3次、2次、3次、4次;根据水文数据初步核算每年总氮入海通量约为847吨、1030吨、1733吨、2380吨、2547吨(截至9月)。总体上看,总氮入海通量随降水量增加而显著上升。
3.各类污染源总氮负荷及贡献度
2017年各类污染源总氮入河量(2017年为枯水年,按实际降水量对应的入河系数计算)分别为,畜禽养殖88.1t,化肥60.4t,城镇污水处理厂285.2t,城镇生活污水199.8t,农村生活污水28.4t,工业企业31.9t;2017年各类污染源对三台子断面总氮贡献占比分别为,畜禽养殖12.7%,化肥8.7%,城镇污水处理厂41.1%,城镇生活污水28.8%,农村生活污水4.1%,工业企业4.6%。另有153.2t来自于地下水总氮补给。
2020年各类污染源总氮入河量(2020年为丰水年,按实际降水量对应的入河系数计算)分别为,畜禽养殖685.6t,化肥502.5t,城镇污水处理厂439.3t,农村生活污水24.9t,工业企业11.7t;2020年各类污染源对三台子断面总氮贡献占比分别为,畜禽养殖41.2%,化肥30.2%,城镇污水处理厂26.4%,农村生活污水1.5%,工业企业0.7%。另有716.0t来自于地下水总氮补给。
2020年各污染源总氮入河量较2017年明显上升的原因:一是降雨量大幅增加携带面源污染集中入河。二是受降水影响,地下水位显著升高,导致地下水和土壤中的存量污染持续释放。三是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虽得到有效解决,但在前两个因素影响下,没有显现应有的削减成效。根据复州河流域总氮来源调查结果,2020年各类污染源总氮贡献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畜禽养殖、化肥、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工业企业。
(二)总氮环境问题识别
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不足,露天晒粪堆肥情况较为普遍
瓦房店市畜禽养殖量大面广,畜禽养殖场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养殖专业户等污染治理设施尚未全覆盖,粪尿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不高,处理能力不足,大量养殖粪污采取粗放方式堆肥、直接还田或露天堆放,降雨期间集中释放总氮污染物,对河流水质造成较大影响。
2.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存在短板,化肥使用存在不科学现象
流域部分地区农业生产方式还较粗放,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成效亟待加强。虽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了多年,测土配方技术也在逐步推广,但是部分农业活动尚存在盲目施肥,不科学使用的现象。还缺乏对农事操作的科学引导,加之肥料结构选择不合理,有机肥、生物肥占肥料比重较低,土壤理化性下降引发水土流失量大,对河流及地下水的污染风险较高。
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总氮排放量有较大削减空间
瓦房店市主城区和乡镇中心区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尚不完善,未能实现全面污水截流、收集,截污管网配套建设滞后,回头河中下游部分污水未有效收集;祝华工业园区等个别区域未实现雨污分流,雨季对龙山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产生较大冲击;复州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珍珠河存在污水溢流问题。
4.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存在死角
全市农村污水治理水平不均衡,部分乡镇中心村污水尚未收集,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部分乡镇垃圾回收、清运体系因运行费用、终端处理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存在农村生活垃圾入河现象。
5.地下水总氮浓度居高不下,枯水期持续补给污染地表水
复州河流域中下游干流及部分支流的地下水由于地质结构、畜禽粪便堆存、过量施肥等原因,总氮浓度偏高。每逢雨季地下水水位抬升,成为地表水重要的补给水源,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河流总氮浓度。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新时期发展需要,按照“陆海统筹、以海定陆”、“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原则,全面推进瓦房店市复州河总氮削减工作,强化农业面源、农村生活源、城镇生活源、工业源等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有效降低河流总氮负荷,为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大连,加快“两先区”建设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地表水、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二)工作原则
明确责任,统筹推进。科学制定总氮削减目标指标,建立任务分解和考核工作机制。统筹考虑各项减氮任务的轻重缓急,重视管理减排,狠抓工程减排,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有序推进总氮削减工作。
突出重点,协同防治。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降低氮排放强度。充分调动乡镇政府、行业部门、企业、农户等责任主体积极性,实施多措并举、多元共治。
分类治理,精细管控。因地制宜选取治理措施,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加强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土壤监测,积极研究氮循环路径,开展减氮控氮效果跟踪评估,构建减氮措施与成效的正相关性。
(三)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为瓦房店市复州河流域全部乡镇、街道,主要包括松树镇、得利寺镇、瓦窝镇、赵屯乡、太阳街道、九龙街道、老虎屯镇、复州城镇、杨家乡、三台乡,总面积1612平方公里。浮渡河流域参照本方案开展总氮削减工作,包括万家岭镇、许屯镇、李官镇,总面积391平方公里。其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期限
工作期限为2021-2025年。
(五)工作目标
2023年复州河总氮浓度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负增长。2025年达到国家下达的总氮控制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1.1健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针对复州河流域600余家规模养殖场(每年产生畜禽粪污约47万吨),建设完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设施的整体规模应能够消纳每年产生的粪污量,鼓励引导养殖场、户将畜禽粪污运往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中心,开展专业化集中处理。对现有老旧基础设施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鼓励将畜禽产生的废液、固废通过处理设施的微生物好氧发酵、沼气厌氧发酵过程,转化成有机肥、沼液、沼渣等还田利用,减少由废液排放、粪污堆放等带来的总氮污染。建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加强粪污去向监控。采取政府补贴等措施促进粪肥施用,推进种养结合模式落地。到2023年底,新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能力15万吨/年,完成50%老旧设施升级改造。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比例达到95%,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预期成效:2023年削减畜禽总氮入河负荷10-15%(以2020年为基准,削减70-100t),三台子断面浓度削减2-3%。2025年削减畜禽总氮入河负荷20-30%(以2020年为基准,削减140-200t),三台子断面浓度削减4-5%。(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涉农乡镇、街道落实)
1.2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准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优化养殖结构,严控新增散养户。对于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未达到相关要求的规模养殖场,暂停审批其新、改、扩建项目。对于养殖技术落后、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规范的养殖专业户、散养户(非庭院养殖)应当引导逐步退出养殖。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散养户养殖行为。(各涉农乡镇、街道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1.3加强露天堆肥清理整治。加强露天晾晒鸡粪和无标准化设施堆肥活动的排查和清理工作,对集中弃置于环境中的鸡粪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清理,2022年3月底前完成排查,2022年5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成。(各涉农乡镇、街道牵头并落实)
2.积极防控种植业污染
2.1引导化肥科学施用。全流域推广测土配方技术,优化施肥方式,促进施肥结构调整,推广化肥科学施用。开展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积极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有效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对赵屯乡、三台乡、老虎屯镇、复州城镇、太阳街道、九龙街道等种植业面积较大的乡镇、街道,开展农户施肥调查,做好取土测土、田间试验示范和技术指导,加快肥料新产品、施肥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到2025年全流域化肥利用率提高至40.3%。提高农民科学用肥意识,宣传引导有机肥替代化肥,在保障农产品产量稳定供应情况下,逐步提高生物有机肥使用比例,缓解施用化肥造成的土壤板结、酸碱化,恢复土壤理化性质。采取综合措施实现化肥用量连续负增长,预期到2025年削减种植业总氮入河负荷15-25%(以2020年为基准,削减约75-125t),三台子断面浓度削减3-4%。(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涉农乡镇、街道落实)
2.2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加强农药包装和农膜等废弃物回收与处置,按照“谁经营、使用,谁回收”原则,建全回收处置机制,开展全面回收工作;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秸秆燃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多元利用模式,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涉农乡镇、街道落实)
2.3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治理。以复州河干流及九道河、珍珠河、岚崮河等支流为重点,通过河道整治修复,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地表径流集蓄与再利用设施等,拦蓄和消解总氮污染物。预期成效:实现10%的种植业总氮入河负荷削减,三台子断面浓度削减约1-2%。(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涉农乡镇、街道落实)
(二)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
3.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1强化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分别采取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就近截污纳管、协同处置等措施,不断提高农村污水治理效率。2023年实现重点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70%以上,2025年达到75%以上。预期成效:2023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入河负荷削减60-70%(以2020年为基准,削减15-17t),三台子断面浓度削减约0.5%;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入河负荷削减70-80%(以2020年为基准,削减17-20t),三台子断面总氮浓度削减约1%。(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涉农乡镇、街道落实)
3.2加快推进农户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2023年重点乡镇农户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25年全市实现70%以上覆盖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涉农乡镇、街道落实)
4.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
4.1建立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模式。积极创建“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域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中心、垃圾处理厂处理”模式,配备“户级”农村垃圾收集设备,推进“乡镇、村”级的垃圾转运站建设运行,适时启动“市”级垃圾焚烧厂项目,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2025年达到95%以上。(市住建局牵头,各涉农乡镇、街道落实)
4.2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继续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对反复出现河道垃圾的地点,通过设置拦护网、标志牌等措施加以防控。河道、边沟50米范围内禁止新设垃圾堆放点,现有的要逐步进行迁建,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有效防止生活垃圾随风雨进入河道。(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牵头,各涉农乡镇、街道落实)
(三)提升点源污染治理水平
5.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现有设施升级改造、雨污分流改造、管网渗漏修复,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率、处理率,推动污水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2022年底前,太阳街道、老虎屯镇、复州城镇等污水处理厂尾水总氮浓度控制在10mg/L以下。2023年6月底前,按照现状排水去向,龙山污水处理厂尾水总氮浓度控制在10mg/L以下。加快推进龙山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和总氮提标改造工程,基本满足现有污水处理需求。开展瓦房店市主城区、太阳街道、复州城镇等区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改造,不断提升雨污分流比例,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有效解决部分生活污水溢流问题。加快松树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进度,2022年8月底前实现通水调试。预期成效: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预期在2023年城镇污水入河负荷削减10-20%(以2020年为基准,削减40-80t),三台子断面总氮浓度削减2-3%;2025年城镇污水入河负荷削减20-30%(以2020年为基准,削减80-120t),三台子断面总氮浓度削减3-5%。(市住建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落实)
6.强化涉氮重点行业减排。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复州河流域禁止建设化肥、造纸、淀粉、印染、制革等总氮高排放项目。二是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重点行业氮排放总量。对大连德鸿食品有限公司、大连佳佳康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小野口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市众一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瓦房店中达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水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化改造工作,2022年底前实现总氮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L。预期成效:2023年底前,涉氮重点行业企业总氮排放量削减5%-10%(以2020年为基准,削减0.5-1t),三台子断面总氮浓度削减约0.1%。(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参与)
(四)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7.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复州河流域地下水污染物来源主要包括土壤、农业面源、生活源、工业源等。在前述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基础上,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和监控,以自然恢复为主,人为干预为辅,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牵头,各相关乡镇、街道落实)
(五)建立河流总氮环境监管体系
8.加强重点源监督管理。以畜禽养殖、屠宰、食品加工、污水处理厂等企业为重点,建立总氮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监管单位的环境执法。定期检查重点支流和干流两侧排污单位的污染治理状况,依法关停严重污染企业,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单位。强化对涉氮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检查和抽查,打击瞒报漏报、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入河排污口执法检查,对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开展排查,对规模场户进行执法抽查。严格落实河长制巡河制度,及时发现影响河流水质的各类突出问题,完善问题交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建立起严密的河流水环境质量保障体系。(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落实)
9.建立河流总氮智慧化调控机制。加强河流总氮监测,精准掌握流域内干流、支流、点源总氮浓度变化情况,建立趋势演化模型,开展自动分析预警,通过点源排放强度实时调控、水库生态水实时调度和措施成效评估等手段,实现复州河总氮浓度科学调控,提高总氮管理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实现复州河总氮浓度的持续、稳定下降。(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市水务局、各相关乡镇、街道参与)
四、目标可达性分析
依据复州河流域总氮物质输移机制,建立污染排放与水质浓度响应关系,由此评估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后的河流总氮削减效果。
1.防控畜禽养殖污染
重点任务:畜禽粪污标准化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和鸡粪清理等。
2023年:削减入河负荷140-170t,削减三台子总氮浓度3-5%。
2025年:削减入河负荷210-270t,削减三台子总氮浓度5-6%。
2.防控种植业污染
重点任务: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等。
2025年:削减入河负荷75-125t,削减三台子总氮浓度3-4%。
3.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重点任务:截污纳管、污水处理设施、卫生厕所建设等。
2023年:削减入河负荷15-17t,削减三台子总氮浓度0.5%。
2025年:削减入河负荷17-20t,削减三台子总氮浓度1.0%。
4.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重点任务: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和提标改造,雨污分流、管网修复、截污纳管等。
2023年:削减入河负荷40-80t,削减三台子总氮浓度2-3%。
2025年:削减入河负荷80-120t,削减三台子总氮浓度3-5%。
5.强化涉氮重点行业减排
重点任务: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化改造等。
2023年:削减入河负荷0.5-1t,削减三台子总氮浓度约0.1%。
综上,以2020年为基准年计算,预测可实现2023年总氮入河负荷削减195.5-268t,三台子断面总氮浓度削减5.6-8.6%,浓度约为6.57mg/L-6.36mg/L;2025年总氮入河负荷削减382-535t,三台子断面总氮浓度削减12-16%,浓度约为6.12mg/L-5.85mg/L。
五、保障措施
1.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复州河总氮削减工作专班,负责研究推进重大事项,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分管领导以及涉农乡镇、街道负责人。专班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专班日常工作。
2.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河流总氮削减工作,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河流总氮削减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评估指导,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协同推进重点任务。
3.严格绩效奖惩措施。加强河流总氮削减重点任务的调度、检查、考评。落实复州河总氮削减工作绩效,与中央、省级和市级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挂钩。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推动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对相关地区和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按照《大连市河流水环境质量管理问责办法(试行)》追究责任。
4.完善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河流总氮削减工作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有效保障复州河总氮削减重点任务。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复州河总氮削减。(复州河总氮削减重点工程计划投入资金约5.5亿元,其中计划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或地方债等资金约3.35亿元,争取大连市财政资金1.20亿元,瓦房店市配套资金23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7200万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每年增加约2600万元,企业运行成本每年增加约187万元)
5.有效引导公众参与。将河流总氮削减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体系,加强污染防治知识普及,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的培训教育,提高依法履行水环境质量保护的责任意识。
附件:瓦房店市复州河总氮削减重点工程清单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