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续期公示
发布:2021-11-12 22:37:17
根据永宁镇人民政府申请,我局拟为永宁镇孙会永等29宗用海办理海域续期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现予以公示。
凡与公示海域如有权属利益相关者,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联系,公示期过后我局将依法办理。
联系电话:0411-85610730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2日
2025年12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