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昱昇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材二矿(建筑用花岗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2021-11-03 09:15:04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辽宁省地质勘查院组织专家对大连昱昇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材二矿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11-85614622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