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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廉洁瓦房店 发布时间:2021-09-22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日前,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全文内容如下。

关于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

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清廉过节。 中秋、国庆是家人团聚、走亲访友的重要节日,也是休闲旅游、操办喜庆事宜的热点时机,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作用,把“节点”当“考点”,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坚决防止“节日病”,切实做到“十严禁”:严禁违规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及其它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购物卡、消费券等;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一桌餐”,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以及餐饮浪费等吃喝问题;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娱乐和健身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或违规借占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督查检查过多过滥、重复要表要资料等增加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聚集或外出。

      二、压实责任,严防反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通过集中学习、谈话提醒、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规守纪、抵制不良风气,切实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其他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纪律约束,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守清正廉洁、尚俭戒奢的价值取向,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形成廉洁过节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形成震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要立足监督职责,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协调市场监管和税务等部门,深入单位食堂、农家院、私人会所、酒店饭店等场所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交叉互查,着力发现违规吃喝、收送款物、餐饮浪费等问题。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轻微的及时提醒纠正、教育挽救;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零容忍”,既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也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监督举报电话:0411-12388

举报地址:瓦房店市世纪广场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