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退役军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名单
发布:2021-07-15 09:34:34
根据《瓦房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瓦政发[2017]68号)、《关于加强我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大退役军人发[2020]48号)等文件的规定,经过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复审、住房事务中心终审,以下2名同志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411-85633525
瓦房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5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