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金伦果品专业合作社等23家新型农业主体贷款贴息的公示
发布:2021-06-10 11:28:17
按照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大农发【2020】128号)文件精神,为了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生产经营,经乡镇审核上报认定瓦房店市金伦果品专业合作社等23家种养大户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17日。
举报电话:85613946,联系人:战惠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0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