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瓦房店市涉海渔船起底式大排查审核合格渔船公示

发布:2021-05-26 16:13:49
  根据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大连市涉海渔船起底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农发〔2021〕1号)、大连市涉海渔船起底式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大连市涉海渔船起底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大渔排〔2021〕1号)文件要求,我市开展瓦房店市涉海渔船起底式大排查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731艘渔船排查和数据录入工作,现按规定对排查过程中审核合格的渔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85635628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5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