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1-05-12 10:23:00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0]66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大连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拟印发《瓦房店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审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9号)
二、审定依据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0]66号)和《大连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通过瓦房店市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摸清海洋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瓦房店市海洋灾害风险水平,为瓦房店市各级政府开展海洋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针对瓦房店市调查风暴潮、海啸、海浪、海平面上升、海冰5个灾种致灾、孕灾要素,对数据进行处理和统计分析,形成开展危险性评估需求的数据集并对数据集进行校核和质量控制。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科,张越:0411-85610730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