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大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1-05-06 10:31:00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影响火灾扑救的事件,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但是,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城市停车位供应不足、法律配套规定空白等原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成为城市治理的痛点与难点。
    2019年12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下发《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消防救援局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应急消〔2019〕335号),就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提出具体要求。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大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了市消委会成员单位、区(市)县政府以及先导区管委会的意见,综合意见形成《办法》。
    二、制定过程
    在制定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一是征求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6个部门的意见均已采纳;二是征求12个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意见,5个政府提出8条意见和建议,均已采纳;三是广泛征求11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意见,均无意见;四是经市司法局立法备案审查处审查,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已采纳。无需重大风险论证及专家评估。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30条。一是明确消防车通道的设置要求及标识化管理。对消防车通道沿途的标志和标线标识、警示用语都予以明确规定,确保在我市范围内施划标准统一,操作尺度统一。二是明晰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依照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区(市)县地方政府、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和个人等不同主体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予以明确,对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和未实现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分别予以明确;三是明确法律责任。对消防车通道有关的违法行为,明确主管部门按各自职权依法处理。既体现了职权法定,又体现了消防车通道管理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按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的总体思路,建立长效机制。

    文件: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大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