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纪委监委党史学习系列活动 | 百年党史大家讲(一)
来源:廉洁瓦房店
发布时间:2021-04-27
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百年党史大家讲”是瓦房店市纪委监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栏目每期将邀请三个支部的党员,和大家一起学习党的廉政史话,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在学史明理中养清廉之风,在学史增信中筑清廉防线,在学史崇德中汲清廉力量,在学史力行中做清廉表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中共一大党纲为党的纪律建设奠定基础
1921年,从上海兴业路76号,到浙江嘉兴南湖红船,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明确了自己的伟大旗帜和历史使命。
这份起初仅15条900余字的党纲,每一条字数都不长,但力透纸背,在时隔百年后的今天,依然闪耀着指引未来的光芒。
其中虽无纪律专章,却包含了大量关于纪律要求和党内监督的内容,为党的纪律建设奠定了基础。比如“(党员)在加入我们队伍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党员派到其他地方工作时,“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严格监督”。“地方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应受到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中共一大召开时,中国共产党只有50多名党员,当时入党不仅没有任何好处,还要冒着坐牢甚至杀头的风险,同时党员为党组织工作没有任何报酬,但这个一穷二白的无产阶级政党,从一开始就十分注重保持立党为公的本色和清正廉洁的作风。
中共二大制定第一部党章对纪律建设作出明确规定
1922年7月16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12名,代表全国195名党员。
中共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章对党的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阐释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加强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党章纪律条款中强调,党员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在经济纪律方面规定:“本党一切经费收支,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支配之。”党章还规定,中央、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有总理党务和总理会计两项职责,这种由中央统一支配党的经费、党委主要领导人亲自管理的制度设计,体现出对经费管理和财经纪律的重视。
中共二大为防止党员官僚化、脱离党的领导,违背党的政策,脱离群众,出现腐化变质,通过了《关于议会行动的决议案》。
从中共一大第一部党纲到中共二大第一部党章,党的纪律从内容到结构,从实体到程序,经历了逐步建立、不断完善的过程。
中共三大通过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强化党内监督
1923年6月,广州春园绿草如茵,鲜花似锦。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王荷波等30多位代表齐聚一堂,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大会一开始,国共两党如何开展合作就成了一个讨论热点。为了在国共合作新形势下提高党的肌体的免疫力,中共三大虽然没有成立专门的党内纪律检查机构,却采取了一些加强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措施,以防止个人专断和党内非组织活动,保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中共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对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秘书和会计的职责作了明确分工,形成了“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制度,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党内民主,避免个人专断独裁,在党内财务方面也起到了防范贪污腐败的作用。这些措施,为保证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国共合作的顺利开展打了一剂预防针。
从一大到三大,从严治党的原则始终没有放松,对违纪党员的处理也丝毫没有手软。其中,对中共一大代表陈公博、周佛海违纪的处理就是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