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不符合清理整治要求 省管临时证渔船的公示
发布:2021-04-07 11:04:30
根据辽宁省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清理整治省管临时证渔船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海渔专治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我市开展省管临时证渔船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市有2艘省管临时证渔船未进行申报,现将上述渔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7日至1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报请发证机关注销其《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书(临时)》。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85635628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7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