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注销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告
发布:2021-01-07 11:11:42
按照瓦房店市政府办公室《瓦房店市非法和不符合要求海水养殖停养工作实施方案》(瓦政办发〔2020〕75号)文件精神,要求对86户非法和不符合管控要求海水养殖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收回并依法进行注销,经查:在86户非法和不符合管控要求海水养殖中,瓦房店长胜海产品养殖场、林茂林、姜忠德、司义海、郭松、冷福臻、董玉辉、高士环共计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12本。现收回上述单位和个人所办理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并依法进行注销,不再给予办理延展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5635628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7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