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瓦房店市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总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宝贵经验,不断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快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推动我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大连市委办公室、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工作全过程,总结固化疫情防控形成的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支撑,为加强健康瓦房店建设提供强大助力。
(二)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联防联动。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完善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压实四方责任,构建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预防为主,监测预警。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完善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做到主动监测、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开展公共卫生风险监测、研判、评估、决策,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平战结合,快速反应。优化资源布局,加强“平时”资源和能力储备,做到平战结合、演用一致,补齐短板、强化能力,提高“战时”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科学救治,中西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科学诊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增强医疗机构救治能力。
——依法防控,系统治理。强化法治思维,依法有序推进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规范疾病预防、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等各环节。
——科技引领,人才支撑。全面加强科学技术在防控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完善生物技术和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设施设备,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的应用水平,建设和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科技要求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三)建设目标
采取“三步走”措施:到2022年,基本补齐我市公共卫生管理领域突出短板,基本建立集预防、应急、救治、保障于一体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到2025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建成一支平战结合、快速响应、关口前移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初步形成统一高效、防治结合、联动协同、科学精准、群防群控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到2030年,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达到较高水平,走在省内同级单位前列,成为辽南地区一流健康安全城市。
二、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一)健全公共卫生监测机制
落实“四早”要求,坚持关口前移,全面提升早期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1.完善信息监测系统。完善传染病监测哨点布局,依托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优势,构建以市疾控中心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的防治结合疾控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监测机制,夯实城乡联防联控基础。
2.完善信息反馈系统。引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疫情信息收集、反馈、预警机制,有效跟踪监测各种引发疫情暴发的信息,及时研判评估可能影响全市公共卫生安全的风险挑战。
3.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形成专职机构负责、全市人人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立体监测预警格局,构建区域协同、联防联控的多渠道风险预警系统。
(二)建设县、乡、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依托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成果,构建村级预警、宣教,乡级技术指导,县级实验检测、决策研究的一体化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1.提升市疾控中心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紧跟形势需要升级实验室仪器设备,建设标准化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实验室,为快速独立处置一般级别公共卫生事件做好支撑。
2.强化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职责落实。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卫生队伍建设,筑牢村级公共卫生“网底”。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健康素养教育岗位,积极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社区健康管理、健康素养教育,全面提升社区疾病预防水平。
3.提高基层早期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结合综合医疗改革向纵深推进实现优质资源下沉,开展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组织人才经常化培训,完善基层信息化设施,实施一体化统一管理,构建县、乡、村一体化发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三)加强疾控机构建设
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提升疾控中心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指导作用。加快县、乡两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能力和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强疾控力量。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形成统一调度、协同动作、灵活高效的反应机制。全面推进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深度协作,积极开展研究和项目合作,共享健康大数据,建立公共卫生与医疗机构之间人员轮转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联合作战效能。(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
(四)激活疾控机构活力
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实行财政全额保障的同时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实现“一类财政供给,二类绩效管理”,探索通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等方式调动积极性。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部门按规定保障。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参照先进地区标准,市疾控中心正高、副高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分别提高3%。(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
三、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一)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
强化党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合力,建设瓦房店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构建权威高效的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健全应急响应制度,统筹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的卫生系统指挥体系。建立瓦房店市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专家库,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细化事件分级标准,完善监测、预警、报告、救治等应对处置方案,压实相关部门社会面管控责任。(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二)完善医防协同机制
搭建科研协作、业务培训、病原生物检验鉴定、信息互通共享的业务支撑平台,依托医联体、医共体,形成上下贯通、医防协同的防病体系,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履行公立医院社会责任,细化公共卫生责任清单,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健全疾控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夯实联防联控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三)建立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完善县、乡、村一体化应急医疗救治体系,推进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强化医防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求救治常态。(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
1.县级层面。建立集预警、诊断、治疗、康复,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于一体的区域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市中心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传染病区建设,设置90张负压病床,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实验室功能,提高检验检测效率,发热门诊CT检查设备专责专用,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建设可转换病区,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床位,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达到平战能够快速转换要求,形成以市中心医院为龙头、其他医疗单位为补充的发热门诊网络。
2.乡级层面。建设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设置2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隔离留观室。规范转诊方式、报告途径,对发热或可疑患者实行闭环管理,未能明确排除的严格隔离留观。配合社区(村屯)开展健康教育、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3.中医药应用。建立健全中西医协作疫情防控长效机制,充分尊重传统经验,总结中医药防治疫病的理论和诊疗规律。加快中医药应急救治设施设备与技术储备,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加强中医药物资储备,“平时”满足医院正常需求,“战时”服从全市统一调度。
(四)建立联防联控管理机制
全面落实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等)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爱国卫生工作与社区治理工作相融合,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屯(社区)、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治理。大力开展应急救护、疾病预防等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推进健康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倡导勤洗手、科学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保持社交距离、看病网上预约等良好社会风尚,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社会疾病预防水平。
2.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应急状态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机制,提升应急救治能力和效率。健全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压实成员单位职责,建立网格化防控管理机制,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组建一支包含临床、检验、影像、后勤、信息等专业人员的高水平医疗队,达到“一声令下、立即出动”的快速反应要求。
3.强化基层组织在联防联控中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在公共卫生管理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合力守护城市安全,调动全社会群防群控积极性。
四、建立集中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一)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坚持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社会责任储备和引导居民个人适度储备相结合,建立市级储备库,医疗机构按各自规模储备充足的医用防护物资。疫苗、药品、试剂和医用防护物资储备规模不少于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00个确诊病例2个月用量。(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
(二)提高应急生产保障能力。建立与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相对接的物资生产保障监控体系,提高医疗及生活物资保障能力。完善应急征用体系和即时响应机制,支持应急征用企业为保障生产实施的稳产、扩产、转产等技术改造。加强与省内外其他城市应急物资生产保障的互济互助,建立产业链协同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三)建立物资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各职各类部门物资保障资源,提高物资使用效率。建立健全釆购机制,统筹发挥电商、物流企业作用,建立紧缺物资运输快速通道,确保物资及时到位。推进应急物资需求分级分类,优化分配和使用机制,确保应急物资科学高效节约利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对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延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建立由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的应急处置机制。组建公共卫生专家委员会,完善公共卫生决策咨询制度,统筹安排部署重大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实绩考核,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后总结和善后学习,提升应对能力和水平。(责任単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二)强化法治保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细化落实的办法措施,提高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水平。加强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理、依法防控的良好氛围。加强卫生健康部门与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形成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疫情防控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三)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政府责任,持续加大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投入力度,加强装备配置、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等经费保障。建立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增长机制,落实国家卫生防疫津贴制度,逐步缩小公共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之间的薪酬差距。建立重大任务补助保障机制,对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公共卫生任务所需经费给予适当补助。动员社会多元化投入,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等)
(四)强化应急医疗保障。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四重保障功能,满足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时,落实相关医疗保障支付政策,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统筹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等)
(五)强化科技与人才保障。加大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快疫苗预防接种全程追溯系统等业务系统建设,推动5G、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建立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数据库,推进公共卫生领域大数据应用。加大公共卫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实施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满足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人才需求。探索符合条件的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和医疗机构人员双向兼职工作机制。各级医疗机构内科类专业医师在聘用副高职称前,应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公共卫生能力训练;疾控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副高职称前,应到医疗机构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临床能力训练。(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