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瓦房店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发布:2020-12-30 10:29:49
  根据辽宁省关于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首站定点冷库”集中管控的工作要求,凡是从口岸或外省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首先送达辽宁省确定的“首站定点冷库”进行消杀和核酸检测,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出厂地追溯证明,否则一律不得进入我市。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特此通告。


瓦房店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