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瓦房店市农药包装和农膜等 农业废弃物中心回收站的公告
发布:2020-10-16 09:37:47
为扎实推进我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和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新公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管理办法》和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大连市农药包装和农膜等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谁销售谁回收”原则,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农药包装和农膜等废弃物中心回收站1处。
一、回收模式
全市公开遴选农药农膜销售(批发)企业1家,按照“谁销售谁回收”原则,利用企业销售服务网络体系开展全市农药包装和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回收网络和回收长效工作机制,每个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建立1个回收站,实现全市25个乡镇(办)回收全覆盖。
二、回收站职责
自觉接受农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和验收,按照文件要求集中回收、运输、暂存乡镇回收站回收的农药包装和农膜废弃物,建立回收交接台账。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农药和农膜。
2.申报主体销售服务网络要覆盖全市25个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
3.申报主体有保障农药包装和农膜等废弃物回收的运输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
4.申报主体有农药包装和农膜废弃存放库房,库房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且交通便利。
四、遴选方式
申报主体填报《瓦房店市农药包装和农膜等废弃物中心回收站申报表》、《农药农膜销售服务网络情况表》。10月21日前,申报主体将以上材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农业农村局841室。农业农村局采取材料审核和现场察看方式,从中择优遴选1家申报主体作为全市农药包装和农膜等废弃物中心回收站,利用其销售网络体系开展全市农药包装和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工作。
联系人:罗贤成 联系电话:85612732
附件:相关表格.doc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6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