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松树镇棚户区危房险房改造的建议》(第486号)答复意见
发布:2020-10-12 16:20:00
魏兆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松树镇棚户区危房险房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松树镇存在部分棚户区有待改造的问题属实。2017年5月间,松树镇政府按照瓦房店市政府部署,利用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对位于镇内工农社区的棚户区改造开展工作。在前期进行拆迁民意测验中,通过率为74.15%。根据此情况松树镇组织召开稳评专题会议,形成了《松树镇棚户区改造工程稳评档案》,并呈报瓦房店市政府。会议认为,民意测验后的74.15%通过率低于上级要求的80%,属于高风险,故该项棚户区改造工程搁浅。
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后,松树镇政府会同我市住建部门开展工作,查阅了国家相关文件,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棚户区改造的重点是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对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标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明令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
因此,松树镇区域不符合国家现行棚户区改造标准,您提出的“利用上级棚户区改造政策改造松树镇棚户区危房险房”的建议不可行。
鉴于上述情况,松树镇现存的棚户区必须通过引进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改造。事实上近年来,松树镇已先后引进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部分棚户区新建住宅楼,建筑面积97800平方米,已有400余户居民回迁,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群众的居住条件。此项工作还将继续通过招商引资形式持续推进。
感谢魏兆芹代表对我市乡镇棚户区改造的关注,希望您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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