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瓦房店
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1号)
一、 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
1、大连市瓦房店市谢屯镇谢屯村中华路53号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为:2020-08-18),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BJS 201703《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的要求。
2、大连市瓦房店市谢屯镇谢屯村中华路53号销售的绿豆芽(生产日期为:2020-08-18),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BJS 201703《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的要求。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瓦房店市谢屯镇老贺蔬菜商店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企业已按要求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并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