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瓦房店市大气环境质量暨省控监测子站周边污染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大政发〔2018〕41号)要求,突出监管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落实,助力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2020年瓦房店市大气环境质量暨省控监测子站周边污染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瓦房店市大气环境质量暨省控监测子站周边污染防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大政发〔2018〕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大气环境质量防控职责分工,加强大气污染点源管控,强化空气质量监管,确保我市完成空气质量管理目标任务;严格控制我市两个省控监测子站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实现子站数据异常比例有所下降。
二、防控时间
2020年6月-2020年12月。
三、责任分工
(一)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调度督办相关具体工作的落实,发布子站管控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市住建局负责制定防控方案,相关街道办事处配合,具体落实空气子站周边1公里区域内生活土炉、露天烧烤两项重点污染源情况,切实降低夏季烧烤以及秋冬季土炉使用引起的子站数据异常。
(三)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发现管辖区内污染源问题,实施清单化动态管理,做到有效监管、跟踪整改,建立重点区域生活土炉、餐饮企业、露天烧烤、物料堆等大气污染源管控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提升我市空气质量作为本年度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落实。
(二)市政府将不定期实施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责任部门进行全市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市住建局将防控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分局。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1名主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并于8月7日前将《子站周边污染防控工作明细表》(附件2)、《街道瓦房店市空气子站周边地区主要污染源排查表(1公里内)》(附件3)和《街道瓦房店市空气子站周边地区主要污染源排查表(1公里-3公里内)》(附件4)报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毛瑞杰;联系电话:15842611010。
附件:
1.瓦房店市空气子站周边地区污染源防控工作清单及责任分工
2.子站周边污染防控工作明细表
3.街道瓦房店市空气子站周边地区主要污染源排查表(1公里内)
4.街道瓦房店市空气子站周边地区主要污染源排查表(1公里-3公里内)
政发53号附件1.xls
政发53号附件2.xls
政发53号附件3.xls
政策解读: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瓦房店市大气环境质量暨省控监测子站周边污染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