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瓦房店
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21号)
一、抽检基本情况
瓦房店市李官镇东盛蔬菜店销售的瓜子(白)(生产日期为:2019-10-21)和瓜子(黑)(生产日期为:2019-9-30),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均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要求。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瓦房店市李官镇东盛蔬菜店销售的瓜子(白)和瓜子(黑)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食用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警告并没收7公斤不合格瓜子。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瓦房店市李官镇东盛蔬菜店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为运输途中污染所致。今后将加强索证索票制度管理,进货台账管理,及时自查自检,并组织人员食品安全学习,确保销售食品安全。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