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瓦房店

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20号)

发布:2020-06-10 10:37:00
     2019年辽宁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

瓦房店市鸿源水果超市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为:2019-10-26),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瓦房店市鸿源水果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免于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瓦房店市鸿源水果超市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为产品进货带入,生产源头添加,该单位进行了整改,加强员工培训,注意日常进货索证索票管理,台账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