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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23号)

发布:2020-05-12 16:28:00
      2019年瓦房店县级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

1、瓦房店市文兰街道隆成壹品新隆家超市销售的韭菜,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

2、瓦房店市文兰街道家多福水果超市销售的绿豆芽,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对上述2家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依法责令企业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