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做好2020年斑海豹保护管理工作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0-04-26 14:38:00
一、起草背景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8日下发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斑海豹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大政办发2019-42号)规定和骆东升副市长于2019年12月26日下午在大连市政府召开的2020年斑海豹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切实保护我市毗邻海域斑海豹特有种群,消除2019年2月11日发生在我市寄存豢养斑海豹刑事案件违法影响,基于以上文件要求和工作考虑我市起草并出台了《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20年斑海豹保护管理工作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瓦政办发2020-21号)。
二、制定依据
在《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斑海豹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建设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保护的系列讲话为指引,以瓦房店市斑海豹保护区域为重点,以斑海豹保护建设为核心,研究建立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20年斑海豹保护管理工作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瓦政办发2020-21号)
三、政策解读
文件对重点做好冬季斑海豹繁殖和育幼期关键时段的保护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宣传教育阶段、重点管控阶段和严格管理阶段。
统一组织协调我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区市政府(大连太平湾临港工业区管委会)落实斑海豹保护责任,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海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加大岸线巡查、渔船监管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斑海豹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盘锦、营口等市地沟通合作,探索建立斑海豹保护跨区域联动监管机制。
四、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科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