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9-12-16 11:29:00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健全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搭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农村各类产权公开规范流转交易,促进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9]57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3大项10小项。
一、加快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一)成立市级分中心。市政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挂牌并成立“大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瓦房店市分中心”
(二)设立乡镇工作站。各乡镇设立“大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XX乡镇工作站”。
二、科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
(一)交易品种
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现阶段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10个品种。
(二)交易主体
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进入市场参与流转交易,具体准入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现阶段市场流转交易主体主要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投资者。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防止暗箱操作。
(三)服务内容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供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协助申请人到登记场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出具全市统一制式的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等基本服务。
(四)交易程序
按《大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市场监管
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在职责范围内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进行指导监管。
三、落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农业农村的负责同志任主任,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营商环境建设、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支持力度,落实产权交易市场的机构和场所。
(三)做好统筹协调
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涉农产权管理职能部门要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联系人:厉秉政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