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瓦房店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9-12-13 14:18:00
一、起草背景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瓦房店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家、辽宁省关于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及大连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体制,经市政府同意,拟成立瓦房店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现解读如下:
二、制定依据
1.大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意见的通知》(大政教督〔2014〕5号)
2.《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连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主要职责
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审议全市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聘任市级督学;发布重要教育督导报告。
组成人员
主 任: 郭兆平 副市长
副主任: 谭志强 市教育局局长
委 员: 张崇旭 市政府督学室副主任
高继录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连顺 市发改革局副局长
高仕恒 市教育局副局长
于广水 市科工局副局长
毛加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家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玖玲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彦国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姚 赫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春发 市卫健局副局长
苏 放 市审计局副局长
栗世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学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张崇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5616120。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房店市教育局 督学室,刘晓霞:0411—85611992。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瓦房店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