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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瓦房店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的批复

瓦政发〔2019〕107号
发布:2019-10-31 10:26: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市水务局《关于报请审批<瓦房店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的请示》(瓦水字〔2019〕1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瓦房店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注重自然恢复,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系统可持续维护,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初步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9.78万吨;到2030年,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4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20万吨。

四、要以全市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全面实施预防保护,重点加强重要水源区和重点河流流域水土流失预防,充分发挥自然修复作用;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区域、坡耕地和侵蚀沟水土流失治理。

五、要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将水土保持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本区域水土保持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在规划计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市水务局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监测、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向市政府报告。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