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瓦房店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9-05-27 09:43:00
为加快推进瓦房店市“个转企”工作,推动全市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瓦房店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瓦政办发〔2019〕6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月,大连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2019年大连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个转联办发〔2019〕2号),要求高质量完成省个转联办下达的“年度重点培育17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目标任务。为完成此项绩效考核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2019年1月15日,大连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2019年大连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个转联办发〔2019〕2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按照重大意义、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落实配套措施四部分阐述。
重大意义: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是着眼推动经济发展、实现产业升级确定的重点改革项目。
组织机构:建立了 “个转企”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机构,14个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成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一是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的指示和决定,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个转企”工作;二是成员单位制定、落实本部门政策措施,做好转型前后的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落实配套措施:根据工作进展和任务重点科学施策,以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和齐抓共管的组织合力,确保“个转企”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一是持续实行定点培育联系制度;二是建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培育库台帐;三是梳理定位转型行业和转型标准;四是对已经转企升级企业开展跟踪回访工作;五是加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绩效评议考核;六是拓展丰富工作载体,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四、联系方式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