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瓦房店名牌产品认定情况的通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9-03-27 11:04:00
根据《瓦房店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瓦政发〔2010〕35号)精神,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开展了2018年瓦房店名牌产品的认定工作,现印发《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瓦房店名牌产品认定情况的通报》,现解读如下: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瓦房店名牌产品认定情况的通报
一、审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关于开展名牌创建活动的要求。
二、审定依据
《瓦房店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瓦政发〔2010〕35号)
三、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强化管理,创新质量,认真抓好名牌战略的实施,不断加强名牌产品的培育、保护和管理,全市企业名牌意识不断加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根据《瓦房店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份起开展2018年度瓦房店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认定的大连华科机械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的16个产品为2018年瓦房店名牌产品。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店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 栾志勇:0411-85691507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