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2018年河库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19-01-03 15:16:00
根据《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河库长制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瓦政办发〔2018〕23号)精神,瓦房店市河库长制办公室开展了瓦房店市县级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工作,拟印发《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2018年河库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做好2018年度市政府对各河库长制工作有关责任单位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考核,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细化分解任务,制定考核方案。
二、制定依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8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8〕2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8年河(库)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函〔2018〕48号)
三、主要内容
考核范围、组织、内容、评分及考核程序等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