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瓦政发〔2018〕74号
发布:2018-08-27 11:34:14
瓦政发〔2018〕74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8〕12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18〕2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原文过长,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6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