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文件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源整治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8〕31号
发布:2018-05-14 10:52:00
瓦政办发〔2018〕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大连市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度全市扬尘污染源遥感监测结果通报》(大蓝天办发〔2018〕1号)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区实际情况,决定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源综合整治,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2018年全市扬尘源整治面积在2017年基础上平均减少20%以上。
  二、整治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经济区根据“2017年大连市扬尘源动态监测数据变化现场核查表”中提供的点位(具体详见附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施治,主动协调国土、林业、农业、城建、环保等部门采取绿化、硬化、恢复植被、苫盖等措施,确保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扬尘源整治任务,达到2018年扬尘源整治面积在2017年基础上平均减少20%以上的整治目标。
  三、保障措施
  将扬尘污染源整治任务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环境保护方面),市环保局会同市政府督考办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经济区扬尘源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经济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党委、政府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确保按期完成辖区内扬尘源整治任务。在2018年4月30日前将各辖区的2018年度扬尘源整治计划(确定具体整治扬尘源点位及整治措施)报送市环保局备案,2018年11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辖区2018年度扬尘污染源整治工作总结。
 
  附件:2017年大连市扬尘源动态监测数据变化现场核查表.xls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