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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8〕8号
发布:2018-02-13 10:10:02
 瓦政办发〔2018〕8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

  2018年春运工作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做好我市2018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2274号)精神以及《大连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春运工作的通知》(大春运发〔2018〕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春运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


附件.doc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