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文件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2017-12-21 10:16:3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瓦房店市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8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

保护规划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94号)精神,结合《瓦房店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确定我市“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明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完成规划目标指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美丽瓦房店的总体目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强化多污染物综合防控和区域联防联控,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经过5年努力,到2020年,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大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瓦房店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的工作任务确保落实,

(三)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保障民生。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和民生保障“双底线”思维,强化源头防控,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双赢之路。打好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攻坚战,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共享“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坚持区域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注重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双约束,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打好三大战役,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权责明晰、社会共治。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多元主体责任分担、合作共治和监督制衡机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目标责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身体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城市和重点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行信息公开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制定本单位主要任务实施方案,并将任务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时间节点和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规划任务完成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主动工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规划任务顺利实施。

(四)建立定期考核机制

由市环保局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市政府督考办定期进行督察督办,确保规划重点任务稳步推进。 

   附件:瓦房店市落实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