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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食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7〕121号
发布:2017-12-21 10:08:58
瓦政办发〔2017〕121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食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瓦房店市食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食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
目  录
  一、发展基础
  (一)“十二五”期间主要成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面临的机遇
  (四)面临的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三)强化治理体系建设
  (四)加强监管法治建设
  四、重点项目
  (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项目
  (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
  (三)快检设备进校园项目
  (四)“亮证、亮质、亮灶”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树立科学监管理念
  (二)加大投入,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四)广泛宣传,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五)周密部署,抓好规划实施工作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是“党政同责”的政治任务,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做好“十三五”时期瓦房店市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解决食品安全深层次问题,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15〕42号)、《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方案》 (辽公安办发〔2015〕1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88号)、《瓦房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瓦政办发〔2016〕57号)等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旨在明确“十三五”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及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
  (一)“十二五”期间主要成绩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制度建设扎实推进,监管能力稳步增强,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舆论环境逐步改善,食品安全进入全面治理新阶段,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明显增强,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1.深化机构改革,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按照省、大连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原则,市政府组建了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出台了《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瓦政办发〔2014〕73号)。划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承担上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职能。划入卫计局承担的食品安全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职责。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12个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整合瓦房店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瓦房店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机构和职责,组建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稽查大队(加挂瓦房店市食品化妆品监督稽查大队牌子);整合原瓦房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服务中心(12315投诉举报中心)、原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9615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信息管理平台等职能,成立瓦房店市投诉举报中心;加强瓦房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食品检测职能,加挂瓦房店市食品检验所牌子,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构筑“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纵横到边”的监管网络。原有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隶属的事业单位全部整建制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
  2.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农业、服务业、公安等2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和考核评价。制订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执法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分析通报食品安全现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3.明确三方责任,理顺考核评价机制。坚持落实三方责任,市政府与各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各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与食品种养殖大户、食品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签订不同形式责任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时期我市食品领域呈现出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为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进行全面改革,处于体制改革适应期、工作职能调整期、机构运行磨合期“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在此特殊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1.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目前虽然监管框架已经搭建起来,但是高效的工作机制尚未形成。突出表现在监管法律适用、执法证、执法文书使用、执法服装、许可证核发还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给市场局工作协调和调度带来很大困难。如何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系统性,确保政令畅通、依法行政、管控风险、科学监管,还需要认真探索和研究解决。
  2.监管方式有待改进。机构改革后,食品监管系统处于体制调整过渡和机构运行磨合阶段,在监管方式上,管理手段仍较为粗放,还未能完全实现主动监管、精准监管。主要体现在:一是上下贯通、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未能充分建立,相关的人员职责、配套制度、具体的落实措施等后续工作还未能完全铺开;二是被动式、“救火队”式的检查仍然较为普遍;三是监管的大网还不严密,工作不够细致,眉毛胡子一把抓,还存在“牛栏关猫”、有疏有漏的问题。
  3.技术体系有待强化。面对产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以及不法分子手段花样翻新,监管的技术、装备、手段滞后,核心检验检测设备数量不足,高端先进设备存在较大空白,“缺枪少炮”问题十分突出。信息化手段单一、信息共享机制不足、资源分散等问题仍未有效解决,技术支撑能力与食品安全保障要求仍然有较大差距。
  4.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由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监管队伍也因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而得到扩充,但监管队伍内部仍存在较多的问题。在队伍结构方面,学历层次不高,专业化人才比例较低,年龄结构老化问题突出。在队伍素质方面,基层队伍普遍新手多、业务生、年龄大、专业技能跟不上,出现了严重的“知识恐慌”和“能力危机”。
  上述问题严重削弱了监管效力、降低了监管效能,制约了监管工作的转型、创新、发展。改变传统观念、惯性思维、落后手段的任务十分紧迫,亟待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机制、制度、办法。
  (三)面临的机遇
  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解决食品安全深层次问题,努力开创监管事业新局面。为大连市在“十三五”期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砖加瓦。
  1.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为食品安全监管事业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中央明确提出要用“四个最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并指出食品安全是“党政同责”的政治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将食品安全问题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将食品安全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法治方式强化维护食品安全,突出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全新治理理念。在预防为主方面,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政府监管中的风险预防要求。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了食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在全程控制方面,提出了要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在社会共治方面,强化了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规定。
  3.我市各级领导齐抓共管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营造了有利的工作条件。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深入一线督查食品安全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瓦政办发〔2016〕36号),相关部门对相关工作给予了重视和支持。市人大领导对《食品安全法》贯彻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市政协领导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
  4.“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为新时期深化体制机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制约监管事业创新发展的诸多资源要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监管体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全面积极的探索监管工作新思路、新办法,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得到了新提升。以强基固本为目的,推进了队伍、装备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监管实力得到了新增强。
  5.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建设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建设是“十三五”时期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在法治框架下探索新招实招,建立起基于回应群众关切和凸显特色的机制、制度、方法,以此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
  (四)面临的挑战
  当前,食品安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比较突出,现实情况依然严峻复杂,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与食品安全放心建设的要求还不适应。
  1.公众日益提高的食品安全要求与食品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近年来食品行业整体质量有了较大提升,但由于产业整体素质不高,企业法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产业供给结构不合理、产业安全管理水平相对薄弱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2.食品整体安全状况与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期望之间的矛盾依旧突出。鲜活水产品、蔬菜、粮食、水果、畜禽产品等重点品种农药残留超标,滥用抗生素、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熏烧烤肉制品、冷加工糕点等食品中非法添加、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问题依然较为严重;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产业“小散乱”的问题相对突出。
  3.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时代新要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监管力量分配仍不平衡,城乡结合部仍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点。富有大连特色的食品安全标准仍然缺失。传统监管手段需与时偕行,以适应网络订餐等新兴业态的出现。
上述问题和挑战,既有外部环境的因素,也有自身能力和监管体制的因素,需上下齐心、攻坚克难、务实工作、探索创新,加快建设和完善与现代化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机制、制度、办法,为我市食品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面落实政府、企业、社会“三方责任”,着力突出创机制、控风险、建体系、强队伍“四大任务”,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主动防控、智慧监管、过程控制、放管结合、社会共治“五个方向”转变,着力解决事关食品安全监管大局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民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引导食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供给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优化监管体制。深入推进监管理念思路、制度机制、方式手段等创新,把创新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使创新成为推动监管事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和瓦房店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鲜明特色。
  2.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风险防控。强化源头治理和关口前移,加大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食品风险监测、评估、交流体系,全面应用安全监管新技术,深化监管数据分析和科学应用,强化预警机制与应急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3.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监管难题。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主动作为、正本清源,盯紧盯牢风险集中度高的企业、场所和领域、产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提升食品安全的有效供给水平。
  4.坚持协调发展,完善体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着力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食品监管各层级、各部门在各领域、各环节的作用,建立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5.坚持政策引导,推进社会共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探索社会各方有效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健全信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内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食品监督,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建立起严密高效、责任清晰、信息集成、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构建“党政同责”、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实现监管责任明确化;引导食品产业供给结构优化,提高食品供给质量,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将瓦房店市建设成为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区市县。
  1.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市、乡镇(街道)两级食品监管机构基础设施普遍达标,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确保各级食品监管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风险管控体系、全程追溯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管理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发挥各方力量,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食品风险防控有效。科学划定食品重点监管功能区,实现风险分类分级管理。根据监管对象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对象实现100%全覆盖监管和全过程防控。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兽药残留等实现抽检全覆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达到每千人4份的抽检考核指标(不含快速检测)。
  3.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大宗日常消费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抽验合格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达到100%,食品安全事故有效处置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食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4.监管队伍能力水平提升。全面建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食品监管人才队伍,实现监管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专业人才的分布和层次趋于合理,监管人才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满足科学监管需要。基层监管机构人员编制配置合理,人员编制按照所辖区域人口万分之3的比例配备。
  5.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食品安全供应方面形成市场治理与政府监管关联互补和协同优势,约束与激励企业有效供给,使产出品更加符合市场需求,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1.创新监管模式
  (1)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实施智慧监管。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智能终端等新一代网络技术实施智慧监管,探索建立运用“互联网+移动执法”“互联网+行政审批”“互联网+远程监控”“互联网+产品追溯”“互联网+信息公开”“互联网+社会共治”等创新模式,以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快速、高效、精准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互联网销售食品等新业态的监管,建立网络监管执法队伍,探索利用实时监控系统、追溯体系及自动搜索引擎等手段,重点加强对互联网销售、网络订餐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规范和监管。
  (2)推行监管职能转变,引导社会参与。探索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发挥社会组织在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产品溯源、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优势,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监管效能。
  (3)推动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推行“审管分离、集中审批”模式,健全完善集中审批服务,积极探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行政审批制度,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工作,以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为试点,形成以网上审批和电子证书为基础,行政审批、信用约束和证后监管相结合的行政审批新模式。
  2.完善监管机制
  (1)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建立健全源头治理机制,严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入市关”,建立食用农产品联防协作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盲点治理机制,实施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工程,建立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探索实行农村集体聚餐定点管理制度,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难点治理机制,实施食品“三小”规范整治工程,按照“5+5+1”规范整治,即引导经营者认真落实诚信承诺、进货查验、明示公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召回等5项主体责任制度,抓好登记证明、事先告知及自查、培训、监督检查、质量安全问题处置等5项监管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1套监管档案,提升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2)构建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多方协作。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多方协作,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形成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建立落实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食品产销监管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执法培训4项制度,强化互联互通、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严厉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3)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强化企业责任。探索实施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与信用等级公示制度,定期发布食品安全质量信息,用“黑名单”制度提高监管震慑力。探索建立促进企业自律的“吹哨人制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牢筑食品质量安全“出厂关”。全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建立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体系,健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推动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完善,明确地方特色食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抓好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管制度落实,逐步健全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机制和信用监管制度。强化“小作坊”监管,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清理规范目录,通过改造提升和打击清除并举,切实规范小作坊生产,积极引导业态转型升级。继续加强重点大宗食品监管和风险防控,继续加强对非法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集聚区监管力度,有针对性解决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引导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严密防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入市、交易、退市监管体系,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入市关”。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以保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为重点,全面履行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稳步推进大宗食品或重点食品溯源体系建设。实施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类、信用分类监管,研究制定“小摊贩”监督管理措施和办法,引导其集约化经营。加强流通环节风险防控,严格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各类食品经营及仓储、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3)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全程监管体系,把牢餐饮食品质量安全“入口关”。在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工地食堂、铁路车站等重点区域、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继续加大“小餐饮”规范整治工作,深入摸排调查,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引导其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行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实现现场制作加工全过程公开。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推行示范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带动效应,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创建为契机,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示范单位,带动全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店)创建,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
  (2)规范企业管理制度。推动食品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记录制度,加快形成上下游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过程可控、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体系。督促企业完善主体责任制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首负责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和培训制度。强化违法违规企业主体责任追究,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及时公布严重违法企业相关信息和处罚结果,加大对严重失信者的惩戒力度。
  (三)强化治理体系建设
  1.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1)全面落实“四有两责”。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监管部门要理顺工作关系,明确事权划分,建立起上下统一、设置合理、执法有力的“一体化”行政监管和执法体系。基层监管部门要落实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建立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建立“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管理痕迹化、监管信息化”的监管模式。加强责任机制向纵向延伸,细化监管网格,统筹推进街道(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协管队伍建设。
  (2)统筹推进基础建设。加强市、乡镇(街道)两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基本执法装备配备,以实现功能为标准,为加强市、乡镇(街道)两级监管机构配备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置等装备,满足履职需要。
  2.优化技术支撑体系
  (1)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创建安全技术研究、标准制定、检测服务、信息交流四位一体的技术支撑检测服务平台。完善已建成的食品检测机构管理体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建设房店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提升食品检测能力全覆盖。完善食品快速检验网络建设,提升食品快检能力,为监管所配齐食品快检设备,全市食品监管部门每年完成快检8250批次。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在大型商超选取试点单位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室(站),统一标准配备检验检测设施,实现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结果及时公布。监督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鼓励和引导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快速检测室。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并购买部分服务、市场开办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驻”的快检新模式,实现快检室有效良性运转。
  (2)完善实验设备设施。配置用于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新的检测技术方法研究以及数据采集、处理和加工的设备,填补先进设备空白,提升检验检测水平。购置食品安全应急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检测能力。
  (3)提高科技监管能力。整合现有信息化系统资源,打造瓦房店市食品智慧化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数据库资源,运用“大数据”的理念,提升分析和发现问题能力,有效防控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风险。积极参与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信用信息收集、管理与公开。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食品溯源管理系统和食品信息惠民智能查询系统三大业务平台,形成集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电子监管体系。
  3.强化风险防控体系
  制定风险清单和风险防控权责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定风险管理层级和责任分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网络体系,提高监测数据分析的智能化水平,探索引入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第三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参与食品风险技术评估。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控制及交流机制建设,构建跨部门食品风险会商机制,加强政府、企业、媒体、公众之间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4.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应对运行机制,完善食品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社会协作、总结评估、信息通报、风险交流一体化处置机制。建立应急协作联动机制,实现部门间、区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能。建立突发事件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规程。统筹安排各类食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和专业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应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
  (3)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加强食品应急装备配备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提高应急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完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保障及时有效供应。
  5.构建社会共治体系
  (1)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建立覆盖城乡、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体系。畅通民意诉求通道,做好12331、12345转办案件的办理工作,完善落实有奖举报政策。
  (2)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食品各类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有关组织在提供信息服务、技术创新、培训交流、行业自律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桥梁作用,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探索引入保险、检验检测、大数据等第三方机构和人员参与监管的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3)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媒体沟通合作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和舆论监督,真实、公正报道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构建正面舆论导向机制,培育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风险的舆论环境,深化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强监管法治建设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食品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执法文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加强对食品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组织开展年度执法检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2.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统一监管执法体系,健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体系。统一执法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统一行政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各项工作的岗位责任。统一监管执法装备,为基层站所配备移动执法装备,并建立标准化的快检实验室。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坚持廉洁自律,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重点项目
  (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项目
  我市为建立全省最好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已投入270余万元,目前在已建成的信息共享、实时监管基础上深入开展平台建设工作,除了实现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源头管理,还要开展信息追溯工作,此项目对提高农畜产品质量有着非常的现实意义。
  (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
  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建设瓦房店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为食品产业基地、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及消费者等服务,对食品及其原料、半成品开展检验工作,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检验技术水平。
  (三)快检设备进校园项目
  为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以增设快速检验检测设备为基础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安全管理体系。全市所有学校、公立托幼机构全部配备快速检验检测设备,监测重点是食堂食品原料安全与否,对农药残留、硝酸盐、亚硝酸盐、甲醛、苏丹红、吊白块等实现快速检测。
  (四)“亮证、亮质、亮灶”项目
  为高标准规范食品流通秩序,提高公众满意度、放心感以及餐饮单位信誉度,在我市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各个环节全面开展“亮证、亮质、亮灶”项目。对市场经营者提出亮证经营,即必须公示营业执照、健康证、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等内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持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产地证明、由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产地证明入场经营。对已经获得了“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取得“食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农产品要求亮品牌经营,公示所经营品种的获证情况、有资质的检查机构提供的检验合格报告等,确保消费者购得放心。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树立科学监管理念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坚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准确把握新时期我市食品安全新常态,用新思维分析新情况,用新举措应对新形势,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
  (二)加大投入,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财政投入机制,做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尤其要保障“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涉及环节多、链条长、范围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共同作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建设,实现食品安全监管链条的紧密衔接。根据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治理影响我市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四)广泛宣传,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贴近百姓、贴近任务、贴近实效的宣传方案,搭建社会共治沟通参与平台,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广泛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合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周密部署,全面抓好规划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本规划提出的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梳理,周密部署,科学分解年度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于重点工作,应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推动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对于重点项目,要成立专责工作组进行落实,指定负责领导做好跟进、协调、督促、检查。同时,做好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价工作,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附件: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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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
  “五个一”集中行动:对行政相对人集中摸排一次、集中登记建档一次、集中诚信承诺一次、集中执法一次、集中宣传一次。
  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伪劣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食品安全宣传“百千万工程”:即百名市民进企业、千名市民观展出、万份资料进家庭。
  食品安全“四进活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
  “四有两责”:“四有”指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两责”指日常监管、监督抽验责任。
  “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