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复州城镇、泡崖乡、驼山乡通报批评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7〕77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复州城镇、
泡崖乡、驼山乡通报批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2017年5月11日,环保部网站发布2017年4月环境卫星秸秆焚烧火点监测月报,我市共有3个焚烧点位,其中禁燃区内火点1个(具体情况见附件)。经现场核查,121.662 39.678的火点位于复州城镇东瓦村,该火点位于“禁烧区”内,过火面积约1.5亩;121.646 39.505的火点位于泡崖乡张店村,过火面积约0.2亩;121.655 39.773的火点位于驼山乡曹屯村,过火面积约3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复州城镇、泡崖乡、驼山乡进行通报批评。
被通报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深化秸秆禁烧防控措施。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做到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责任到位。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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