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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瓦房店市老虎青河采石场等2家非煤矿山企业的决定

瓦政发〔2017〕39号
发布:2017-05-16 09:08:18

瓦政发〔201739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瓦房店市老虎青河采石场等2家非煤矿山企业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瓦房店市老虎青河采石场、普兰店市瓦窝镇刘平采石场等2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金属非金属矿山2013-2015年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356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上述2家矿山企业进行关闭。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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