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文件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猪牛羊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7〕34号
发布:2017-05-16 08:52:06

 

瓦政办发〔201734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

猪牛羊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瓦房店市猪牛羊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施方案》业经瓦房店市八届五十二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猪牛羊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猪牛羊肉品(以下简称“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肉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农业部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农医发〔201629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75号)等要求,按照“工厂化屠宰、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冰鲜化上市、一体化管理”的总体思路,针对我市目前各乡镇无定点屠宰场情况,为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肉品进餐桌前的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保障我市上市肉品质量安全,按照“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互相配合、企业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规范我市上市肉品的来源渠道,实现肉品从屠宰场所到流通领域的无缝对接,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分步稳妥推进定点屠宰企业实施猪牛羊肉品统一冷链配送。按照先试点,后铺开,先乡村肉品销售点,再延伸到全市所有饭店、羊汤馆等逐一展开。保证进入屠宰场待宰动物健康,动物产品经屠宰检疫检验合格,配送及时且不产生二次污染,销售产品可追溯。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424514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实施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对于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为肉品配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要加强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动员辖区内市场开办者、肉品销售商积极参与肉品冷链配送的接收和销售。

(二)试运行阶段(2017515615

2017515日起,我市初步在5个乡镇试运行肉品冷链配送工作。先由复州肉联有限公司在李官镇、土城乡、永宁镇、阎店乡、复州城镇进行肉品冷链配送试运行。配送的屠宰企业必需做到合理设置各乡镇肉品配送网点,制定好配送计划和方案,保证按时送达,做到冷链运输;各肉品经销商将当日所需肉品的种类、名称、部位、数量等信息至少提前2天告知配送屠宰企业,配送屠宰企业以专用的运输工具每天早上按销售商要求的时间、种类、部位、数量以乡镇为单位送到配送网点,再由配送网点负责人将肉品发放到各经销商。供肉价格依据市场行情变化由配送屠宰企业与经销商友好协商确定。

(三)正式实施阶段(2017616日起

2017616日起,我市全面实施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全市所有集市、农贸市场、超市等肉品销售点;学校食堂、饭店、烧烤店、羊汤馆等餐饮单位均由有资质的屠宰场进行统一配送,配送区域由屠宰企业自主选择。实施冷链配送的屠宰场要出具承诺书,做好配送工作,严格履行配送的相关承诺。市农发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负责配送的屠宰场从动物进场、待宰、屠宰加工到出场实行全过程检验及“瘦肉精”检测,做到动物收购、进场检验、静养待宰、屠宰过程、检疫检验、分割加工、无害化处理和肉品出场等每个环节全程监控。建立畜禽来源和肉品流向及检疫检验台账,实行不合格产品召回、追溯制度及市场准入制度。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废弃物、废水全面达标排放和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

全市在推行肉品统一冷链配送过程中,市畜禽屠宰联合执法稽查队要坚持强有力的屠宰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市场行为,确保我市“肉品冷链配送”稳妥推进。对全市猪牛羊屠宰行业的集中整治,打击私屠滥宰“黑窝点”、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害动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禁自宰和证章不全的肉品上市销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责任分工

实施“肉品统一冷链配送”是做好猪牛羊屠宰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我市猪牛羊屠宰管理机制,完善监管措施,推动猪牛羊屠宰管理上水平,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手段。全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协同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配合市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我市新闻媒体宣传报导“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及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制约畜禽屠宰行业产业发展的问题;协调推进畜禽屠宰产业升级和肉品冷链配送体系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物价):负责对猪牛羊及其产品收购、加工、销售市场价格进行监管;负责监测、预测、分析全市猪牛羊肉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市场价格预警;当市场价格涨幅较大时,提出运用必要的措施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我市畜禽产品全产业链上的违法行为,配合市农发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害动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我市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的经费保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动物屠宰企业扩建、改建的用地审批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屠宰场环保监管工作。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动物屠宰企业扩建、改建的整体规划,房屋产权证(照)的审核和发放。

市农发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肉品配送相关协调工作,加强畜禽屠宰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肉品进入屠宰场检疫,监督屠宰企业进行肉品品质检验和屠宰同步进行,确保定点屠宰企业出场的肉品的质量安全,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集中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畜禽产品进入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销售、加工不合格的畜禽产品;负责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肉品经营行为,督促肉品经营户采购配送企业合格的肉品;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责任,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对无证照经营肉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参与打击私屠滥宰集中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我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内早市和沿街私屠滥宰的治理,依法查处占道经营行为。参与打击私屠滥宰集中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负责对本辖区肉品经营者普查、登记、备案,并做好畜禽屠宰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日常监管工作,要把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督促肉品经营者到肉品配送分销网点进货销售;协助市畜禽屠宰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本辖区的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有价值的线索要及时上报。

获配送肉品资质的屠宰场:负责设立分销网点,推行“放心肉”品牌连锁店。全面推行“统一形象、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的连锁经营模式;负责猪牛羊肉品出场质量安全及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确保配送质量符合相关冷藏要求,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