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领导小组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7〕29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家级森林公园申报,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成立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高顺东 市 长
副组长:刘青柏 副市长
成 员:薛 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长学 市林水局副书记
初正新 市发改局局长
高锦和 市财政局局长
王大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栗世君 市环保局局长
王学波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毕作才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陈立新 市交通局局长
丁玉春 市农发局局长
迟延超 市林水局局长
姜广英 市文广局局长
王国金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姜英科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斯文 市气象局局长
杨治刚 得利寺镇人民政府镇长
战 友 许屯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宝镇 谢屯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长奎 驼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水局(林业),王长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各项申报事宜。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市林水局(林业):总体协调、组织;组建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与技术部门签订合同;提供林业相关数据资料和图纸;联系协调各乡镇配合技术团队进行现场踏查和调研;资料汇总;明确森林公园红线边界。
市政府办公室:提供与森林公园建设发展相关的红头文件、政府公文等;发布文件。
市发改局:项目立项、审批;提供社会经济发展资料和数据。
市财政局:拨付资金;预算审核。
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土地管理方面资料;核准确定的森林公园红线范围;协调相关土地流转事宜。
市环保局:提供环保相关资料;组织景区环境质量检测,出具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市规划建设局(建设):提供市政设施(水电、煤气、供暖等)布设情况(位置、规模、容量、荷载)。
市规划建设局(规划):提供相关规划。
市交通局:提供森林公园景区周边道路交通现状(图纸、数据等);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旅游专线开设情况。
市农发局:提供当地农业发展资料。
市文广局:提供当地文物保护相关资料和数据。
市市场监管局:提供当地工商注册企业情况。
市旅游局:提供当地旅游相关信息数据。
市气象局:提供当地气象资料。
得利寺镇、许屯镇、谢屯镇、驼山乡:明确各景区界线;明确权属关系;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签署协议;提供各景区数据资料;配合林业、技术部门进行踏查。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各
人民团体,市法院、检察院,广播电视台,党校,外地驻瓦企事业单位,
驻军部队。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