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瓦房店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瓦政发〔2017〕13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瓦房店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按照大连市民政局明电《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大民电〔2017〕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瓦房店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谢德洋
副组长 市政府办主任 薛 辉
市民政局局长 吴善辉
成员单位 市发改局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规划建设局(建设局)
市农发局
市卫计局
市残联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区。
瓦房店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是市政府确保各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全面落实的领导机构,代表市政府负责组织调配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加强制度衔接和工作衔接,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并监督执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善辉兼任,联系电话:85615939。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