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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7〕18号
发布:2017-03-06 14:12:52

瓦政办发〔201718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八届四十七次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7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村级财务管理是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村级财务管理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确保了农村集体资金与资产的安全,切实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但是,目前部分乡镇(街道、经济区)和村组财务管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会计账目不清、会计内容失实、会计核算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规范和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重要意义

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是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是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是管理农村财务、强化会计监督的有效模式,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较好地解决了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规范村级财务会计行为,提高集体资金使用效率,节约村级财务核算成本,确保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落到实处,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市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以来,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增强了农村干部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维护了集体和广大群众的利益,提高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性,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因此,必须把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健全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规范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运行机制

(一)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机构人员设置

乡镇(街道、经济区)依托其经管站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配置必需的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牌子、有场所、有章子(审核专用章)。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经济区)经管站站长兼任,中心下设会计、出纳各1名,辅助财会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大小设置,根据业务需要也可设置档案管理等岗位。审核岗位应由中心主任担任。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置。委托代理后,各行政村不再设会计和出纳,只配备专职和兼职的报账会计。报账会计实行聘任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荐,乡镇(街道、经济区)农经管理中心考核,报市农经管理部门备案,合格后由村级聘任上岗。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应由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区)财政支付。

(二)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岗位工作职责

1.县级农经部门主要职责

1)经常深入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对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范运行。

2)抓好业务培训。每年要对乡镇(街道、经济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人员、村级报账会计及村级主要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

3)加强审计监督。不定期组织全面审计,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2.乡镇(街道、经济区)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被代理村的各项会计业务核算工作。

2)审核监督委托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报账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各项收支和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及时反映会计信息。按照财务制度为委托代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会计报表及有关收支明细情况,并指导各村按财务公开规定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4)做好委托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资料、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5)为委托代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3.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职责

1)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村级财务会计管理的主体,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辖区内村民小组各项经济事务和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监管责任。

2)合理编制资金使用预算,统筹安排使用集体资金,努力增加集体收入,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常运转。

3)按资金预算合理使用集体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按制度严格审批各项开支,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

5)凡关系村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利益的财务事项要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原则。

6)对村级各项收入、支出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报账,不得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入账。

4.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1)服务中心主任职责:审核各村财务收支是否按制度运行,是否按制度进行了分级限额会审;审核会计编制的有关记账凭证;审核各村财务报表、财务公开底簿、预算决算表;对各村预支银行存款申报进行审批;检查票据的使用核销情况,并负责报送乡镇(街道、经济区)主要领导审批。

2)服务中心会计职责:严格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业务核算;依据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依法建账记账,并对各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村财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签发银行存款支款凭证;辅助村报账会计编制各村财务报表、公开底簿等。

3)出纳员工作职责:管理各村财务印章,并建立财务印章使用登记簿;对各村银行账户资金、存取款发生额、余额进行监管,随时与总会计、报账会计、开户行对账,保证账账相符;对各村备用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定期检查、防止挪用;监管各村业务结算及时入账。

4)村级报账会计职责: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本村和代管组级的的银行存款结算业务和发生的财务活动,做好票据保管、传送、报账工作;管理和登记本村备用金、银行存款、内部往来、一事一议筹资、土地、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以及收支情况报表工作;负责管理本村的备用金、有价证券、资产物资,保证安全完整;管理本村有关会计资料、各类承包合同、统计报表、户籍登记等业务工作;办理本村所有收款事项,保管和开具收款收据,及时把所收款项交付银行,办理代管收入入账手续;办理本村并代管组级支出报账手续,严格按程序办理审核手续后,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支出报账业务;负责编制预算表,财务公开底簿等。

(三)会计服务中心业务流程

1.编制年度村级资金使用预算。年初村级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村级资金使用预算方案,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街道、经济区)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并备案。

2.合理安排使用集体资金。年度预算方案审核通过后,村级再根据年度预算方案按月或双月制定开支计划,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通过,报乡镇(街道、经济区)农经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按预算监督使用,较大开支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日常小额开支可用备付金支付。

3.规范审批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经济业务要取得原始凭证,准确填制“农村财务支出审批单”。经办人要在取得的原始凭证上签名,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主任审批,村党支部书记签字,村报账会计定期把票据交乡镇(街道、经济区)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账前审核。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主任或会计要对各村开支的原始凭证进行逐笔审核。对符合有关规定、合理合法的开支要加盖审核专用章;对不符合规定开支予以退回,并留记录。对村内5000元以上的大型支出项目,必须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以书面形式报乡镇(街道、经济区)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大型开支入账时,必须将书面审批报告和相关资料作为附件。

4.报账处理。报账会计对村发生的各类原始凭证经会计服务中心主任或会计审核后,资金类原始凭证向出纳员报账,办理票据交接手续,出纳员编制记账凭证并序时记账;对非资金类原始凭证向总会计报账,总会计编制记账凭证,并办理票据接交手续。

5.移交流程。出纳员向会计移交资金类的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并办理移交手续。

6.账务登记。会计或辅助会计进行电算化账务处理或手工登记账簿。

7.输出财务资料。账务处理完毕,将财务会计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管理。按月或季度反馈村级各类会计报表、各类会计数据、财务公开表等,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公开栏和阳光农廉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8.年终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年终编制村级财务决算报表,财务会计资料由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建档管理,做到一村一柜,专人负责。

三、创新机制,严格监督,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要加强资金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都要开具正规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入账,不得由村直接支付,即“坐支”现金,更不允许收入不入账或在乡镇(街道、经济区)经管部门代管的账目之外另设账目,进行体外资金循环。村集体经济组织每项支出都须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乡镇(街道、经济区)经管部门审计后方可入账。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压缩管理费用,严格杜绝新债发生。乡镇(街道、经济区)经管部门要认真执行代管村帐的规定,坚决杜绝只记账、不管钱的非实质性代管现象。

(二)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村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并要严格执行。乡镇(街道、经济区)经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村集体执行各项制度情况的审计和监督。

(三)要严格资产、资源管理。村集体的所有资产、资源进行承包、租赁、开发,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须形成规范的经济合同文本,该文本要报乡镇(街道、经济区)经管部门审核、司法部门鉴证,同时一律纳入财务帐内管理。乡镇(街道、经济区)要建立包括农户土地流转合同在内的经济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以便于规范流转和矛盾纠纷的处理。

(四)要切实履行民主管理程序。村集体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是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凡是关系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的征用、出租、发包,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处理,集体企业改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否则,即视为违纪。

四、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全市农村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农村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一定的会计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村级财会人员的任免或调换,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街道、经济区)农经中心考核、批准,报市农发局政经科备案。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变动而变动。

(二)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经济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财会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要根据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实际,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从符合财会专业要求的大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队伍。

(三)继续加大对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财会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组织做好对村级财会人员、乡镇(街道、经济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民主理财人员等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总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事关全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腐败行为,维护农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规范和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村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为维护全市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