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瓦政发〔2016〕140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促进
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现将《瓦房店市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国发〔2014〕42号)、大连市关于促进物流业发展相关会议精神和《瓦房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瓦政发〔2016〕57号),充分发挥物流业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作用,促进我市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托瓦房店市产业经济既有基础和优势条件,加强物流短板领域建设,推动物流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物流运行质量和效益,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为瓦房店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港口、铁路、公路等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制造业、农副产品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得到进一步巩固;物流服务信息平台专业化与科技化水平大幅提升;物流业运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物流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初步构建起布局合理、运行高效、技术领先、绿色环保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成为大连国际物流中心的重要功能区,逐步提升瓦房店市对环渤海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使现代物流业成为瓦房店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物流基础设施,优化物流网络体系
1.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加强配送中心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扩大配送中心覆盖范围,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市区及周边设置公共仓储中心,为城乡物流配送提供集中式仓储服务,进一步完善瓦房店市县域电商服务中心的功能。引导企业间相互合作,共同布局、建设和使用末端配送网点,降低建设成本,提高网点利用率。通过建立大数据等公共服务平台,结合市区惠民店、乡村便利店、大型居民社区、学校、机关分布,设置标准化快递服务点和自提柜,初步建立“快件物流+社区网点+智能终端”全新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市港口和口岸局牵头,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规划)、交通局、房管办,瓦房店市邮政分公司配合)
2.强化配送车辆运行管理。鼓励推广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先进配送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组建一支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的城乡物流配送专用车队。合理规划配送车辆行驶路线、配送时间、停靠地点等,实现对配送车辆的统一调度,提高城乡物流配送水平和效率。逐步推广共同配送模式,开展以“集中存储、统一库管、按需配送、计划运输”为主要特征的共同配送,推进以集约型规范化配送为主导的配送模式的发展。(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港口和口岸局、商务局、瓦房店市邮政分公司配合)
3.实施配送信息平台工程。建立现代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立统一的瓦房店市物流配送信息平台,与“大连市智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现有各类信息平台对接,积极推进阿大物流软件等移动客户端的开发与推广,大力开发第四方物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支持各配送企业改造升级现有物流信息系统,推动各企业各类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物流信息共享。(市经信局牵头,市港口和口岸局、商务局、瓦房店市邮政分公司配合)
(二)深化产业联动发展,推动物流社会化与专业化
4.支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降低制造企业物流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各制造业领域专业化服务的能力,适应制造业高端化发展趋势;鼓励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深化战略合作,建立与新型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制造业物流服务体系。(市港口和口岸局牵头,市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强商贸物流基础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服务和辐射能力强的大型专业批发市场,提高电子商务应用率,完善配送网络和服务功能,加快原有小商品市场的转型升级;提高商贸物流服务水平,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建设,提高连锁企业物流配送精细化水平。鼓励中小商贸企业与物流企业建立供应链伙伴关系,发展共同配送;引导商贸物流模式创新。积极引导各类批发市场完善物流服务功能,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市商务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规划)、交通局、港口和口岸局、房管办、瓦房店市邮政分公司配合)
6.支持农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强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构建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物流需求的多层次城乡双向物流体系,解决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两难问题。开展物流网络建设示范工作,建设一个综合性物流中心,多个乡镇配货中转站或村级物流服务站点。探索利用通村班车开展城乡双向物流服务新模式。(市港口和口岸局牵头,市交通局、农发局、商务局、供销联社、瓦房店市邮政分公司配合)
7.支持加快冷链物流发展。构筑以农产品冷链外贸进出口及中转为核心,以水产加工、交易、集散为重点,兼顾仓储与配送的冷链物流产业核心集聚区。鼓励建设结构合理、设施先进、节能环保、高效适用的公用型冷藏冷冻库;推广果蔬预冷技术,建设产地冷库,解决农产品“最先一公里”难题。鼓励企业提高冷链运输能力,采用全程温控设备。落实重点生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追溯制度。积极培育冷链物流示范品牌企业。(市港口和口岸局牵头,市农发局、商务局配合)
(三)提升物流标准化和技术装备现代化
8.支持推广物流标准化。搭建我市物流标准化体系。推动物流作业流程标准化,促进仓储、流通、加工、包装、分拣、配送等作业流程各环节的精准对接,提高总体运营效率。重点推进物品编码标准、企业间电子化物流信息交互标准、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标准,打造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一体化监管平台。(市港口和口岸局牵头,市经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9.鼓励推进技术和装备现代化。加快推进物品编码体系,推动自动识别技术以及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广泛应用。支持物流技术在产品可追溯、在线调度管理、全程温度监控、智能配货等领域的应用。引导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实现智能仓储装备、自动化分拣、智能物料搬运装备、智能化管理,提高物流装备现代化水平。(市经信局牵头,市港口和口岸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促进绿色低碳物流发展
10.全面推行以节能、低耗和绿色材料等新技术为基础的绿色低碳物流建设。优化调整物流企业运输运力结构,合理配置各类运输方式。鼓励企业采用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绿色环保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绿色仓储设施,鼓励企业采用绿色环保的仓库建筑材料、节能减排的仓储设备,推广规模化、集中化、专业化的现代化冷库设施。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等先进的物流组织模式,提高运输效率。加强环保技术和工艺的革新,减少包装材料,优化包装结构,提高托盘等标准化器具和包装物的循环利用水平。(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环保局、规划城建局(建设)、港口和口岸局、商务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制定专项规划推动本行业物流工作开展。物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上报。
(二)强化物流安全管理。形成以仓储安全、运输安全、信息安全和交易安全为基础的物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各类运输方式及过程中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完善危险品等特殊货物的运输管理机制;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及安全意识,加强人员管理;加强行业信息安全管理和监督,增强物流企业的信息安全意识,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物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大连市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对于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重点领域、重要项目予以支持。对经认定的重点物流项目、新引进的知名物流企业和采用推广物流新技术、标准化、先进组织方式的物流企业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鼓励物流企业参加国家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被评为国家1A—5A级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各层奖励只补差,不累加)。(市港口和口岸局、财政局负责)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各
人民团体,市法院、检察院,广播电视台,党校,外地驻瓦企事业单位,
驻军部队。
(共印80份)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