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 春运工作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7〕6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
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6〕2500号)和辽宁省春运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17春运工作的通知》(辽春组发〔2016〕3号)精神以及《大连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春运工作的通知》(大春运发〔2016〕3号)的精神,2017年春运工作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我市春运工作,切实提高春运保障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节日期间出行需要,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运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工程。各级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旅客出行需求的新特点,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保障春运好所需的人、财、物,确保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意”。
市政府决定恢复市春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根据相关组成人员的工作变动情况做出调整(名单附后)。
各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在市春运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挥、部署、组织、协调春运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综合协调,加强监测分析,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员、物力、经费等给予必要的支持。
2017年1月12日前各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将春运工作方案、春运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联系人、值班电话及信息员报送市春运办公室。
二、密切协作,科学安排运力
经预测,2017年全国春运客运发送总量与去年持平,公路客流量略有下降,铁路、水路、民航客流量呈上升趋势。我市春运客流量主要体现在公路和铁路,基本呈现公路下降铁路略增的态势。另外,根据国家气候中心预计,春运期间将我国出现“拉尼娜”天气事件可能性较大,冷冬、雾霾天气较多,气象条件较往年更为复杂。各春运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的春运形势,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做到信息交换及时广泛、措施联动科学有效、预案对接紧密可行。
一是公路、铁路要做好协调配合,尤其是瓦房店西站旅客出行车辆保障衔接工作,充分发挥综合运输能力,共同满足不同旅客的出行需要。
二是要加强公交车辆及出租车的组织调度,做好与火车站、汽车站、商贸集结区的衔接,保证旅客及时疏运。
三是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共同采取措施,遇有恶劣天气实行交通管制时,及时向社会通报,确保旅客能够采取其他方式出行;实行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向相邻地区通报,确保道路不出现大面积拥堵。
四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社团组织和志愿服务人员的作用,共同参与春运工作。
五是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单位在集中力量抓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三、严格检查,强化安全监管
全力保障春运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
一要从紧压实安全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抓好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人员和具体流程。
二要从细排查安全隐患。各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建立隐患分类管理和整改制度,对投入春运的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要严格保证车站的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严格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投入运营,严格禁止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春运,严格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乘车。各相关部门要对车站、线路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切实加大社会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三要从严开展安全检查。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广泛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货车非法载人、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要从实抓好安全生产。道路客运企业要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客运场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铁路运输企业要强化对运输设备特别是新投入设备的检查检测和维修养护,严格落实各项作业标准,加强行车设备的实时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
五要从快补齐管理短板。农村、山区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要创新思路,加快补齐。要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乡镇交管队、农村运管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道路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四、细化预案,强化应急能力
春运期间,我国出现“拉尼娜”天气事件可能性较大,冷冬、雾霾天气较多,气象条件较往年更为复杂,异常天气将严重影响旅客节日期间出行,各级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应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止,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风、大雪、雾霾等恶劣气象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部署。
(一)备足应急物资。要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应急抢通设备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建好相应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通行条件。
(二)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灾害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春运办要积极协调气象部门,适时掌握气象信息,气象部门要及时向春运组织和运输企业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以便相关组织和企业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及时向在外行驶的车辆通报气象变化和道路通行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三)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五、以人为本,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运输管理部门、客运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旅客至上”的服务理念,努力营造“宾至如归”的温馨环境。
一要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努力为旅客提供优质便捷服务。重点做好“三项服务”,即:售票服务、候乘服务和乘载服务。
二要及时发布春运信息,努力为旅客提供有用的出行信息。
三要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全面提高春运服务水平。客运企业要突出做到“三规范”,即:服务程序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礼仪规范。运管部门要突出抓好规范执法,严格按章办事,依法查处。
四要共青团要积极组织志愿者服务保障,为行动不便旅客提供“一条龙服务”。
五要提升公路服务品质,为自驾出行者提供优质道路便利服务。
各级工会要关心春运一线职工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春运工作中。
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深入进行春运动态,车船信息,安全出行注意事项等信息的报道。
春运工作结束后,直接参运部门和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瓦房店市2017年春运领导小组名单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瓦房店市2017年春运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任志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陈立新 市交通局局长
毛加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德利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 都兴成 市应急办主任
刘 军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袁德军 港口与口岸局局长
曹玉斌 市交通局副局长
徐 江 市交通局副局长
孙文栋 市农发局副局长
姚明珠 市安监局副局长
徐 薇 瓦房店市邮政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 凌 市气象局副局长
赵 伟 共青团市委副书记
姜永明 瓦房店火车站站长
刁 科 瓦房店西站站长
仪明利 大连公交集团瓦房店分公司经理
赵 君 瓦房店长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马琳琳 市中心客运站经理
王建波 瓦轴运输公司经理
宋英武 瓦房店英武运输公司经理
温兴政 瓦房店德刚客运公司经理
赫兆刚 瓦房店龙腾客运公司经理
李 威 瓦房店嘉隆客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运管科,朱德利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5573066。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各
人民团体,市法院、检察院,广播电视台,党校,外地驻瓦企事业单位,
驻军部队。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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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印发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