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6〕89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按照《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瓦政办发〔2016〕62号)要求,经各有关部门申报,全市已完成有关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设,为进一步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的动态监管,现将全市编制制定的《瓦房店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要求,结合《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包括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确定了21个市政府有关部门246项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经市政府审定后,通过“中国·瓦房店”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各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以辖区和行业为基础,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现已将“两库”报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政府有关部门现已制定完成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规范检查行为,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已报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为确保监管后续工作有效开展,各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对高风险市场主体要加大抽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誉良好的,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率。对抽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按法定程序及时处理,依法公开检查结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四、完善相关配套机制
各部门在加快建设“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各项配套机制。
1、完善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随机抽查比例频次与抽查对象信用等级、事项风险等级挂钩,并将抽查结果纳入抽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实行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市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2、完善智能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府监管”,加快各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效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3、完善综合监管联动机制。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完成,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市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将其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安排,把握改革方向,落实改革任务。
2、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瓦政办发〔2016〕62号)文件和本通知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对照本部门的“一单、两库、一细则”,细化工作,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度看得见,流程摸得着,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抓好督促指导。对落实工作不力,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要严肃问责。
3、注重宣传培训。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这一新的监管方式,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强化执法人员培训,转变监管理念,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
4、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各部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2017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2017年底对各部门完成指标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