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复州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瓦政发〔2016〕113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复州河
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现将《瓦房店市复州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瓦房店市复州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复州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国家、省、市确定的河流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及《瓦房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瓦政发〔2016〕38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为复州河流域松树水库坝下至三台子入海口区段(包括主要汇水支流);重点整治内容为对复州河沿岸污染源单位(工业企业、医疗单位、乡镇街道、畜禽养殖项目)排放生产生活废水实施达标治理;对非法采砂、非法排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进行清理整治;开展沿岸面源污染控制、河道清淤疏浚、流域绿化等生态恢复工作。
二、整治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9年12月。
三、整治目标
(一)近期目标。到2017年底,复州河流域水质稳定并有所改善,蔡房身大桥断面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复州大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高屯和三台子入海口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
(二)远期目标。到2019年底,复州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
四、整治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着力解决当前突出污染问题、确保用水安全的基础上,采取治本之策,强化污染治理,实施控污减排,提高环境质量,解决影响复州河流域水质的各种环境问题。
(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治污主体,落实治理责任,强化治理投入,确保复州河流域水质按期达标。
(三)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复州河流域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系统考虑流域内的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土地利用、资源开发以及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各方面的因素,统筹兼顾推进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四)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分步推进。近期坚持问题导向,对沿岸的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及以养殖污染为主的面源污染进行专项整治;远期以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为主,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及相关生态恢复治理,深入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五、重点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
2017年底前,完成瓦房店龙城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重点排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高重点企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完成废水排污口(厂区及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林水局,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1.2016年8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划定。加强复州河沿岸养殖项目监管,杜绝排污行为,禁止审批新(扩)建养殖项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发局,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2.2017年底前完成复州河流域“禁养区”内畜禽养殖项目关闭或搬迁。
责任单位:市农发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林水局,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医疗废水污染源达标治理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复州河流域乡镇办卫生院医疗废水治理设施建设,医疗废水实现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卫计局
(四)城市(乡镇、街道)生活废水污染治理
1.2017年底前完成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要求。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
2.2017年12月底前,太阳街道办事处、复州城镇、瓦窝镇、老虎屯镇、松树镇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复州城镇政府、老虎屯镇政府、松树镇政府、瓦窝镇政府、太阳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
3.2018年底前,完成得利寺镇、赵屯乡、杨家乡、三台乡、驼山乡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得利寺镇政府、赵屯乡政府、杨家乡政府、三台乡政府、驼山乡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
(五)流域河道清淤疏浚及沿岸垃圾清理
1.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复州河沿岸及主要支流河道沿岸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理,并做好常态保洁工作。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林水局
2.2017年6月底前,完成复州河河道清淤平整工作,定期进行河道保洁。据实际情况,东风水库适时适量下泄生态基流水,保证河道自净能力。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3.2018年底前,完成回头河下游及东风水库库尾河道清淤工程。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六)继续开展复州河流域植树造林工作
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加快流域沿岸植树造林工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破坏森林植被及河道非法采砂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建立发展生态农业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拓展测土配方范围,推广施肥新技术、高效新肥料,推广有机养分利用模式,进一步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责任单位:市农发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八)强化环境监管
加大复州河流域沿岸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建立健全排污企业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复州河及主要汇水支流水质监测计划》,加大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依法严厉查处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采取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等措施;对污染严重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局、林水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九)加强信息公开
1.建立“河长制”管理体制,复州河河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复州河及主要支流河段长由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2016年底前,完成在复州河及主要支流河段明显位置设立标志牌,注明河长和河段长姓名、职务、监督电话、主要目标任务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林水局,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2.定期向社会公开复州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进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发局、林水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复州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制定整治计划,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分解任务,确保辖区河段各类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各责任单位成立的组织机构和整治实施方案务必于2016年10月15日前报复州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环境执法合力。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分析研究问题,提出整治措施,交流推广经验。公开部门举报投诉热线,接受市民咨询、投诉和监督。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企业污染源治理经费由企业自行解决。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相关乡镇街道办应加强复州河污染整治工作宣传,加大舆论宣传、曝光力度,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改变不文明、不环保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对整治工作全程跟踪,全面报道,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
(四)严格督查考核。按照《大连市重点流域“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试行)》要求,定期进行复州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联合检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每半年将整治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复州河流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每季度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将复州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体系,对严重失职、渎职的将予以追究。
附件:1.瓦房店市复州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瓦房店市复州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3.复州河及主要汇水支流水质监测计划
4.复州河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
附件1
瓦房店市复州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志友 太平湾沿海经济区副主任
成 员:栗世君 市环保局局长
嵇永全 市发改局局长
于战锋 市经信局局长
高锦和 市财政局局长
王学波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丁玉春 市农发局局长
王长学 市林水局副局长
李俊龙 市卫计局副局长
王国金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治刚 得利寺镇政府镇长
肖国力 松树镇政府镇长
邹俭慧 复州城镇政府镇长
刘 涛 老虎屯镇政府镇长
张天会 瓦窝镇政府镇长
丛 军 赵屯乡政府乡长
洪 升 杨家乡政府乡长
刘长奎 驼山乡政府乡长
姜志洋 三台乡政府乡长
石文龙 祝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忠革 太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附件一:20161129052039717.doc
附件二:20161129052052152.doc
附件三:20161129052101602.doc
附件四:20161129052112474.doc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