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瓦房店市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瓦房店市
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瓦房店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瓦政发〔2015〕98号),市政府决定设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常务副市长谢德洋任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
根据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具体承办以下工作:
办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进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加诉讼、仲裁、执行;其他法律事务。
聘请的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任期3年,名单如下:
一、专家学者
翟云岭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子正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学部主任、副教授
裴兆斌 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海警学院院长、副教授
二、法律实务工作者
刘喜文 瓦房店市政协副主席
吴振仁 瓦房店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郭洪作 瓦房店市政法委副书记
陈兴阳 瓦房店市房屋管理办公室主任
付红军 瓦房店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李 玲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张 黎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毛玉娟 瓦房店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三、政府购买服务的律师法律服务机构(任期以合同为准)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
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
辽宁竞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
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
辽宁金刚石律师事务所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
辽宁新正源律师事务所
辽宁光莹律师事务所
四、公职律师
路桂馥 瓦房店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慈元相 瓦房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指导科科员
五、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仵 娟 瓦房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牛 威 瓦房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指导科科长
赫 强 瓦房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科长
闫 伟 瓦房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监督科科员
瓦房店市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办公室),法律顾问办公室与市政府法制办合署办公,负责全市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仵娟兼任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法律顾问办公室负责召集法律顾问会议及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5615280。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各
人民团体,市法院、检察院,广播电视台,党校,外地驻瓦企事业单位,
驻军部队。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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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印发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