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6〕58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鉴于瓦房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人员工作变动,为切实加强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刘宝庆 副市长
副主任:马秋香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
于湘宁 市教育局局长
刘嘉圣 市精神文明办主任
高继录 市政府办公室分管秘书工作领导
成 员:高仕恒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照利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之增 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勋业 市人社局副局长
宋玉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长伟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孙丽红 市交通局工会主席
隋评非 市卫计局副局长
荣 海 市服务业局副局长
吕美峰 市文广局工会主席
梁明国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吕 青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晓兰 市妇联副主席
赵 伟 团市委副书记
卫茂婵 新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左广波 共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世臻 文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于修泳 铁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宁 磊 岭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高仕恒兼任办公室主任。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各
人民团体,市法院、检察院,广播电视台,党校。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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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印发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