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转发大连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25项市政府部门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瓦政发〔2016〕14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转发大连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25项市政府部门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25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大政发〔2015〕61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25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大政发[2015]6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要求和国家、省有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市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25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附件:大连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25项)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4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