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 质量强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情况的通报
为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推动我市质量强市工作有效开展,根据《2015年度质量强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办法要求,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31个签状单位进行了全面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5年度质量兴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特点
2015年,全市质量强市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心工作,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名牌战略,争创“全国轴承产业品牌示范区”,全市质量强市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有效地促进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乡镇、街道、经济区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质量强市工作,把质量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氛围。同时,把质量强市工作同发展地区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把责任状的考核内容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中,重点突出,工作效果明显。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存在领导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的问题。有些单位质量强市工作只停留在形式上,没有真正纳入议事日程,自查不认真,汇报靠应付。个别单位存在具体工作人员不请示、不汇报,分管领导对考核内容不了解等现象。
二是个别单位观念落后,思路不宽,质量强市工作缺乏创新。有些单位认为本地区工业企业少,对争创名牌和产品采标等工作不够重视,质量强市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三、考评结果
根据《2015年度质量强市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经考评,认定谢屯镇人民政府、老虎屯镇人民政府、复州城镇人民政府、瓦窝镇人民政府、许屯镇人民政府、万家岭镇人民政府、驼山乡人民政府、闫店乡人民政府、元台镇人民政府、西杨乡人民政府、杨家乡人民政府、红沿河镇人民政府、文兰办事处、新华办事处、岭东办事处、共济办事处、九龙办事处、祝华办事处、岗店办事处、铁东办事处、轴承园区21个单位为先进单位,得利寺镇人民政府、永宁镇人民政府、李官镇人民政府、松树镇人民政府、仙浴湾镇人民政府、泡崖乡人民政府、土城乡人民政府、赵屯乡人民政府、三台乡人民政府、太阳办事处10个单位为达标单位。
希望各签状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争创名牌、质量认证、产品采标、农业标准化等方面,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加大力度,为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港城联动、产业兴市、品牌立市“四大战略”做贡献。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