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瓦房店市重点项目互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瓦政发〔2015〕64号
发布:2015-08-03 02:46:00
瓦政发〔2015〕64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重点项目互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瓦房店市重点项目互动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日
瓦房店市重点项目互动机制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立互动机制,实现各部门、各单位的无缝对接, 进而更全面的掌握重点项目的实时情况,强化重点项目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设置
成立重点项目互动机制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各副市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林水局、商务局、文广局、卫生局、农发局、安监局、人社局、服务业局、旅游局、港口口岸局、电业局、地震局、房管办、招标办、土储中心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园区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发改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和推进重点项目互动工作。
二、深化沟通渠道,构建互动机制
1.项目选择互动
市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年初由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责任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上报,发改局统一整理、汇总,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本年度重点项目,发改局将重点项目信息反馈给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及项目责任单位。经信局、商务局及项目责任单位每月将招商项目信息及进展情况报送发改局,发改局及时将成熟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并同步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
2.项目进展互动
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每月25日前,项目责任单位将项目进展、完成投资、现场照片等情况报送发改局(详见附表1),发改局汇总整理后将项目信息反馈给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
3.项目推进互动
联动解决存在问题。项目责任单位要梳理重点项目在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每月25日前,上报发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详见附表2),发改局汇总整理后反馈给相关部门,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解决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给发改局。
三、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分工
1.行业主管部门。是指经信局、教育局、民政局、规划建设局(建设)、商务局(服务业)、卫生局、林水局、农发局、旅游局、文广局、房管办等,主要负责筛选、确定重点项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为项目建设做好政策、融资等服务工作。
2.职能部门。是指政府办、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财政局、安监局、农发局(海渔)、林水局、地震局、人社局(劳动)、公安局、招标办、电业局、土储中心等。主要负责解决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推进提供绿色通道。
3.项目责任单位。是指项目建设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园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筛选、上报重点项目,按月报送完成投资、形象进度、存在问题等情况,为项目提供全程服务。
四、保障推进目标,确定工作要求
1.实施重点项目专人负责制。要指派专人负责重点项目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2.加强互动机制建设。要采取介入式、全程式、跟踪式等多种方式,保障重点项目服务有序规范运转。
3.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要深入了解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4.强化督查促实效。要将互动机制中的重要节点,纳入政府督查程序,提升互动机制的效率和效果。
附件:1.瓦房店市重点项目情况表20150901025050801.xls
2.瓦房店市重点项目存在问题及解决意见汇总表20150901025103351.xls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