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瓦房店市海洋权益维护和涉外渔业纠纷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5〕27号
发布:2015-07-31 08:03:00
瓦政办发〔2015〕27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瓦房店市海洋权益维护和涉外渔业纠纷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海洋权益维护和涉外渔业纠纷处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及我市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确保我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按照大连市政府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成立瓦房店市海洋权益维护和涉外渔业纠纷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 强 副市长
副组长:朱 武 市人武部部长
都兴成 市应急办主任
付玉宾 市农发局副局长
毛加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高 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兴阳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照利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春辉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东勋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选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传远 市国家安全局大队长
张雪峰 市公安边防大队副大队长
史 前 市政府办公室外事科科长
洪 海 李官镇副镇长
刚敬国 永宁镇副镇长
刘天峰 谢屯镇副镇长
孙吉发 红沿河镇副镇长
司富祥 仙浴湾镇副镇长
李卫东 土城乡副乡长
刘世昌 阎店乡副乡长
刘仁洲 西杨乡副乡长
赵海英 三台乡副书记
荆有世 驼山乡综治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海权办)设在市边海防办,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大连市海权办指导下,统筹协调处置我市海洋权益维护和涉外渔业纠纷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都兴成兼任。
各成员单位要加快建立完善本部门、本地区的领导协调机构,尽快达到“七个一”工作目标,即:成立一个领导协调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制定一套符合实际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一个具体负责部门(科室),制定一套管用实用的应对工作预案,强化一支执法维权队伍,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同时,要大力支持海洋权益维护和涉外渔业纠纷处理工作,保证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