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瓦政办发〔2015〕19号
发布:2015-06-01 08:44:23
瓦政办发〔2015〕19号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第一次普查并做好整改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20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大政办明电〔2015〕12号)等文件要求,为完成上级政府对我市政府网站建设有关工作安排,提高各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我市各单位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落实。
    一、目的和范围
   (一)普查目的。摸清全市政府网站基本情况,有效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对普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网站,督促其整改,问题严重的坚决予以关停,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
   (二)普查范围。各单位网站、双重管理的中省大连直属单位、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
    二、方式和内容
   (一)普查方式。各单位组织对本单位网站进行检查、自查;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网站逐一核查。
   (二)普查内容。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检查各政府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
    三、时间和进度
    普查从2015年3月开始,到2015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统计摸底阶段(2015年3—5月)。各单位对本单位所属网站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有关信息填报工作。各单位要于5月7日前完成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填报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2015年4—5月)。各单位对本单位所属网站开展检查整改,并于5月14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检查整改情况,同时填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附件1)。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5—8月)。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网站逐一审核,不达标的网站要限期整改,6月底仍然不合格的责令关闭,并予以通报。从7月1日开始合格网站将汇总上报。
    (四)通报总结阶段(2015年8—12月)。自8月3日起,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核查,对不达标的网站责令关闭,并予以通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召开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交流会及区域性片会,通报普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四、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普查整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狠抓落实,切实完成本单位网站普查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国务院、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部署的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按要求于5月7日前完成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的填报工作,于5月14日前完成附件1的填报工作,将纸质版盖章送至市政府422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至wfddzzw@163.com。
    联系人:刘楠楠,联系电话:85662346。

    附件:1.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2.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
    3.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
    4.政府网站运维管理人员情况表
    5.政府网站服务商情况表
    6.政府网站相关制度情况表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附件:瓦政办发19号附件.doc